有效规范基层组织决策办事行为——江苏积极探索村级组织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

20.03.2017  19:38


  3月15日,江苏省审计厅发布通报,介绍全省多地审计机关及乡镇审计机构积极探索村级组织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的相关情况。

  开展村级组织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目的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打通审计服务基层群众“最后一公里”。据不完全统计,2012至2016年,江苏省已对9755个村级组织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占全省村级组织的46%,近半数的村级干部接受了审计,共查出违规及管理不规范问题金额155亿元,查处重大经济事项未集体决策或违规决策257项,已追回追缴资金资产3800万元,移交执纪执法机关案件线索505件,其中受到党纪政纪处分799人,追究刑事责任33人。

  一是有关市县高度重视村级组织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成立专门领导机构和审计机构,加大组织领导力度。全省共成立村级组织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391个,80%以上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全省已设立621个镇级审计机构,占镇(街道、开发区)总量的46%。其中由县级审计机关业务指导的镇级审计机构562个,占比90%。2012年以来,江苏共出台相关文件制度415项,促进了村级组织经济责任审计及村集体资产管理走向制度化、规范化。

  二是相关审计机关加大业务指导力度。采取培训、帮扶、编写手册等多种措施,着力提升基层审计人员业务能力。如沭阳县审计局对各乡镇审计人员进行审前业务培训,并在审计实施过程中予以指导;沛县审计局除了组织审计力量帮扶审计外,还编写了《村居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手册》, 帮助参审人员尽快熟悉业务。

  三是牢固树立审计质量是审计工作生命线的意识。相关审计机关采取多种措施,努力提高审计质量。如海安县审计局印发了《县村党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方案》,要求审计人员严格遵循“统一领导、统一组织、统一方案、统一实施、统一处理”5项原则;沛县审计局出台《县村居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检查评分标准》,每月集中开展项目案卷互查,现场点评项目质量,针对审计中存在的问题逐一通报。     

  此外,江苏在探索村级组织经责审计的同时,还积极开展农村集体资产审计。据不完全统计,2012至2016年,全省共完成村级财务收支审计项目1.76万个,查处违纪违规金额106亿元。

  江苏审计机关今年将进一步加强组织指导,推动村级组织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向纵深发展,促进村级组织负责人依法依规作决策、办事情,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为全面从严治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提供监督保障。(许娅 傅苏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