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县率先探索实施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改革
自3月1日起,唐县市场监管局按照《工商总局关于全面推进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的指导意见》,制定了《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登记办法(试行)》,在全市率先探索实施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登记改革。
一是强化宣传,亮出适用简易注销的程序清单,让群众明白。通过媒体对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改革试点进行宣传解读,印发宣传资料,明释需办理注销登记的情形、条件须知,确定六种情况适用于简易注销登记,即以公示年报信息为准,被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满二年的;以个人经营,经营者死亡或者丧失经营能力的;依法被撤销或营业执照依法被吊销的;不在登记的经营场所经营或经营场所不存在,未办理变更或注销手续的;登记机关收到有关行政部门吊销、撤销行政许可或行政许可有效期满的通知后,责令当事人依法办理变更登记,当事人定期未办理的;以及法律法规应当注销个体工商户登记的其他情形的。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可自主选择适用简易注销登记。
二是强化培训,授教办理简易注销登记的工作方法,让监管者会办事。加强对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让大家全面掌握有关材料规范、工作流程,熟练业务系统操作,结合本辖区的实际,确定适用简易注销登记的个体工商户范围,对办理简易注销登记申请的,由原来的受理、审核、核准、发放通知书等环节改为直接核准制,由受理人员1人完成全部流程,可当场受理当场办结,以减少内部审核环节,缩短市场主体退出周期,降低退出成本,提高登记效率,为解决商户准入容易、退出难提供便捷出口,帮助更多的“双创者”甩掉“退出难”包袱,切实为群众创业搞好便捷高效服务。
三是强化探索,做好实施前的预备动作,推进改革早落地。加强领导,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层层分工明责,上下联动,探索实施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登记,遵循“先易后难、风险可控、逐步推开”的原则,推进简易注销登记改革早惠民。目前,该局正对适用于简易注销的个体工商户进行筛查,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政府网站进行公告。公告发布15日后,将对未主动申请办理且未提出异议的个体工商户直接注销登记。既方便群众办事,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社会投资创业活力,又促进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唐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