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前捐献器官救他人 十年后生活贫困受关爱

03.11.2018  02:21

10月27日下午,秦皇岛市红十字会工作人员和志愿者来到了海港区驻操营镇西苏子峪村李金生的家中,看望年迈多病的老人和尚未成年的小可欣。 李金生是秦皇岛市第一例器官捐献者李静的父亲。2007年底22岁的李静受伤去世,弥留之际,深明大义的李金生代其签定了遗体器官捐献志愿书,并在去世后成功捐献了肾脏、遗体和眼角膜,成为秦皇岛市器官捐献的第一人。 一次偶然的机会,  秦皇岛市海港区红十字会通过对捐献志愿者的家访得知,李静去世后,留下当时仅4岁的幼女小可欣与姥爷李金生相依为命,依靠一点薄田渡日。随着时间的推移,年事已高的李金生患上了脑梗塞后遗症和多种慢性病渐渐失去了劳动能力。祖孙俩的生活本就捉襟见肘,自李金生失去劳动能力后,他们的生活更是举步为艰。祖孙二人仅靠李金生每个月90元的地补和蒲公英公益组织每月给予可欣的300元校车费、生活费来维持生活。 了解到相关情况后,秦皇岛市红十字会专职副会长刘冬青、副秘书长王玉梅立即会同海港区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一起来到可欣家中,为其送上了米、面、油等生活物资,并对可欣家详细情况进行了全面了解。回来后,针对可欣和老人的实际情况召开了班子会,专题研究并制定帮扶措施和计划。

 

在专职副会长刘冬青的积极协调下,在秦皇岛市第三医院免费为可欣做了全面的健康体检,并再次来到家中,为可欣送上了2000元的助学金,专门用于她本学期校车费和午餐费。刘冬青表示,红十字会将助学工作一直坚持到可欣完成学业,独立工作为止。鉴于老人目前的身体状况及生活现状,副秘书长王玉梅还联系了村干部来到现场,协调近期出资为他整修破败不堪的院落,帮助他向民政部门申请低保等相关事宜。 红十字会工作人员和志愿者们一起动手,为可欣和姥爷洗衣服、劈柴、打扫院子卫生。志愿者们全面观察其生活现状,确认应该从哪方面还需要帮助,集思广益,纷纷出谋划策,为下次志愿活动服务做好了准备。 刘冬青说,帮扶李金生一家是红十字会对贫困人体器官捐献志愿者家庭和亲人的关心关爱,是社会对于捐献者及其家属大爱行为的尊重与认可,我们有责任也有义务帮助他们,并将帮扶活动一直坚持做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