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化指标催生民政干部买尸 直指殡葬任务指标之弊

03.11.2014  12:39

    广西北流籍犯罪嫌疑人钟某富以及广东籍犯罪嫌疑人董某庆、何某明3人因涉嫌盗窃尸体罪,近日被北流市公安局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据了解,董某庆、何某明原为民政干部,买尸火化是为了完成“任务”。(《玉林日报》)

     析因

    直指任务指标之弊

    听说过形形色色的奇葩指标,苍蝇指标、卷烟销售指标、罚款指标破案指标、节育指标……但都不如“火化指标”来得惊悚。为了工作业绩、为了完成指标,堂堂民政干部居然干起挖坟盗尸、鸡鸣狗盗的勾当了。

    常言道,死者为大,入土为安,对死者进行安葬、悼念,是对生命的尊重和社会文明的体现,而董某庆、何某明身为民政干部,却伙同他人,盗卖尸体,抹黑了民政干部的职业规范和社会道德,侵犯了死者的身体权,违反了现行法律的明文规定,秘密窃取尸体、跨省贩卖行为涉嫌盗窃尸体罪,理当严惩。

    案发后,董某庆承认先后从钟某富手中购买了尸体10具,而这个方案居然是镇政府领导听取汇报后同意了的。更有甚者,“盗卖尸体”的妙法还是其上任陈某介绍与窃尸人钟某富认识的,通俗而言,虽然抓获的是董某庆、何某明3人,实际上通过购买尸体去完成“火化任务”,已暗地里实行多年,是当地政府部门上下咸知、秘而不宣的潜规则罢了。

    奇葩指标凸显殡改困境,殡葬改革最终目标是保护土地资源和节约用地、逐步消除土葬现象以及建立科学、文明的殡葬习俗,促进精神文明建设。虽然我国施行殡葬改革多年,但传统社会土葬习俗在部分地区尤其是农村特别顽固,于是制订指标,摊派任务,便成了很多部门的撒手锏:工资、奖金、岗位、升迁,都与完成任务有关,而当“指标”任务越来越强大,它所蓄积的负能量就越多,以至于“逼迫”相关人员丧失人性、践踏法律,买尸火化是为了完成“任务”便是其中最瞠目也最悲哀的一例。

    “火化指标”直指殡葬指标之弊。政府工作指标的设置应建立在科学性、合理性和监督程序能够有效运行的基础之上,而不能依赖指标化的僵化行政管理模式,造成殡葬管理工作的“形式压力”,上演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各方合力完成任务的闹剧。“跨省贩尸”警醒政府管理方式亟待创新,殡葬改革关乎政策威严,更关乎民生。有关方面必须有所反思、有所作为,让激励与处罚相结合,摈弃一刀切的粗暴管理方式,杜绝“以罚代管”,切断“寻租源”,刹住滥摊派、乱下火化指标之风,才能回归殡葬改革之本义。

    斯涵涵

    观察

    伪政绩观在作祟

    又是一起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的恶性事件。据悉,那务镇每个月都有火化任务,而当地盛行土葬,他只好通过购买尸体去完成“任务”。他给殡仪馆的手续里,有那务镇已经死亡居民的户籍卡,买来的尸体就顶替这些已经死亡的当地居民火化。镇政府领导居然同意了这个方案。民政官员糊涂,镇领导也糊涂,都糊涂一条道上去了。

    既然当地确实有土葬的习俗,那为何不把情况如实上报呢?为何为了成功上报假数据,不惜重金购买尸体呢?这是典型的伪政绩观在作祟,为了面子,不要里子了。这样的面子工程有什么用呢?这不是在自欺欺人吗?

    正因为有了需求,才有买卖,进而导致了后续的盗尸案频发,其实这是连锁反应。北流市南部的清湾、六靖等镇频现新坟被盗挖,已经安葬入土的尸体一夜之间不翼而飞。今年6月29日,六靖镇石寨村的村民顾某到派出所报案称,他81岁的祖父尸体被人偷走。

    《刑法》第302条规定:“盗窃、侮辱尸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这一规定明确了盗窃或者侮辱他人尸体的行为构成犯罪。而就本新闻来看,堂堂政府官员和镇领导却对违法浑然不知,的确可悲。为了完成上级任务就可以将国家法律法规置若罔闻吗?这个完成任务的理由也太荒唐了。

    说到底,官员买尸是伪政绩观在作祟。为了面子,不要里子,这是典型的唯数字论,虚假政绩观。希望这样的不从实际出发,凡事全凭主观闭门造车、对国家法律法规置若罔闻的闹剧到此为止,不要再重蹈覆辙了。

    纪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