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12315指挥中心发布手机类商品消费提示
根据全省12315投诉数据分析,对于通讯类产品,尤其是移动电话类商品的投诉问题仍然较多,问题涉及手机质量、三包规定和售后服务等。针对此类产品的消费纠纷,河北省12315指挥中心发布手机消费提示:手机购买维修需讲究,消费者切莫粗心大意。
购买手机时消费者应注意两个问题:
一是认真查看。首先,消费者购买手机要到有信誉、大型商场、超市、家电卖场、网上平台等商家;其次查看凭证,有IMEI串码、入网许可证、三包凭证等。外包装盒上、后盖上(或电池槽里)、手机主板三个地方都会有统一的IMEI号;第三查看外观,外包装要完整无损,检查机身有无划痕,屏幕有无外伤、有无坏点等;最后仔细翻看手机的通话记录、短信记录、图片记录等储存内容是否存有记录,防止销售者销售的手机之前被其他人使用过,更有甚者可能是翻新机。
二是索取购物凭证。消费者应主动向销售者索要发票或票据,同时还应要求销售者把主机及附件型号、机身号、附件的出厂序号或批号、产品商标、型号写在发票上。
手机出现故障时消费者应注意两个问题:
一是注意时间规定。1、一年。三包有效期自开具发货票之日起计算,三包有效期为一年;2、7日。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移动电话机主机出现附录所列性能故障的,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者修理;3、15日。自售出之日起第8日至第15日内,移动电话机主机出现附录所列性能故障的,消费者可以选择换货或者修理。4、30日。在三包有效期内,移动电话机主机出现质量问题的,由修理者免费修理。修理者应当保证修理后的移动电话机商品能够正常使用30日以上。5、60日。自送修之日起超过60日未修好的,凭发货票和三包凭证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记录,由销售者负责免费为消费者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移动电话机主机。消费者要牢记《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中规定的退、换货时间,当手机出现问题时,要及时找销售商反映问题,维护自己应有的权利。
二是注意索取维修记录。《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规定:“在三包有效期内,移动电话机主机出现附录3《移动电话机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凭三包凭证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记录,由销售者负责为消费者免费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移动电话机主机。” 但是有些销售者为了逃避责任,维修时不做维修记录,或者将维修说成是一般性“检测”,这都是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侵犯,消费者对此不能掉以轻心。每次维修取机时必须要销售商在三包凭证上填写维修记录,如果是返厂维修的,建议事先将相关凭证进行备份。(省工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