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罚款拘留都不怕 主动还钱称怕上黑名单

20.11.2014  22:57

    不怕罚款,不怕拘留,能经得住这种考验的人,却怕上“黑名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实施至今正好十个月,它的效果在广州已经初步显现:过去,不少罚款、拘留的强制措施都奈何不了的“老赖”们,现在面对“黑名单”的曝光,无奈主动还钱!

    蔡毅轮与周文涛因为股权转让产生纠纷,闹到了法院,最终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握手言和,调解结案。但案子结了,事情没有了结。按双方签订的民事调解书,周文涛应向蔡毅轮支付10万元。

    房产被查封后,两人又达成了协议,周文涛同意支付16万元作为获得蔡毅轮转让的某公司80%股权的补偿,并在支付了6万元后要求蔡毅轮申请解封两套房屋。但周文涛在房屋解封后又迅速将其中一套过户到案外人陈某名下,并以1元的价格转让了上述股权,并已办理变更登记,属恶意转移财产。

    对此,法院曾向周文涛送达限制高消费令,准备限制他出境,但周文涛并没有因此而有所触动,仅向蔡毅轮支付了1万元后就表示无力再给余款了。执行人员多次电话通知周文涛到庭,他都以种种理由推脱;执行一时陷入困境。

    在这种情况下,法院执行人员认为周文涛有履行能力并且还存在妨碍执行的行为,于是决定将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013年12月24日,执行人员电话通知周文涛在一周内支付余款,否则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这下,周文涛终于紧张起来,连声对之前的恶意逃避执行行为道歉,并表示会尽快筹钱支付余款。一周后,他将9万元交到法院的代管账户。鉴于周文涛履行了大部分义务,法院决定暂缓将他纳入失信“黑名单”。类似例子还有很多。

    据广州一位法官介绍,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制度有几大特点:一是威慑效果明显,自动履行的比例上升。广州天河区法院在该制度实施约三个月后,就有10名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了义务。二是众多金融机构在进行信贷审核时,通过失信“黑名单”对具有失信情形的当事人拒绝发放贷款等,对他们产生了显著的限制和惩戒作用。三是不少企业和个人在签合同、交易时,都事先在“黑名单”库中进行查询,确认交易对象是否存在失信情形,以此降低交易风险。四是社会诚信风气明显好转。

    广州一位法官表示,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制度,对于要“面子”、求“发展”的人或组织来说,威力甚至猛于罚款、拘留,但对于一些特殊人群,威慑作用仍然有限。

    热点答问

    ●“失信人”的哪些信息会被公开?

    公布失信被执行人的名单信息应当包括: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作为被执行人的自然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和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被执行人失信行为的具体情形;执行依据的制作单位和文号、执行案号、立案时间、执行法院;法院认为应当记载和公布的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其他事项。

    ●黑名单使“老赖”面临哪些惩罚?

    《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明确人民法院应当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向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等通报,供相关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