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环境保护局 污染源“双随机”抽查工作信息公开 (2017年7月至9月)

10.10.2017  15:24
按照环保部和省环保厅工作部署,在河北省环境综合执法局指导下,石家庄市环保局认真制定《石家庄市在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领域推广随机抽查制度的实施方案》,对随机抽查主体、抽查对象和抽查内容、抽查基础和方式进行了细化,切实规范污染源“双随机”抽查工作流程,不断强化现场执法人员业务能力,确保了全市污染源“双随机”抽查工作顺利开展。第三季度继续使用《石家庄市污染源随机抽查管理系统》,石家庄市环境综合执法支队共抽查153家污染源,其中一般排污单位140家,重点排污单位6家,特殊监管对象7家。共处罚企业4家,处罚款32万元,下发督办函2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