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法制报:省法院隆重举行法官宣誓仪式
“我宣誓: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忠实履行法官职责,恪守法官职业道德,遵守法官行为规范,公正司法,廉洁司法,为民司法……”12月4日上午,省法院审判大厅内,国歌高奏,红旗飘扬,该院党组书记、院长卫彦明率全体法官队伍庄严宣誓,迎接首个国家宪法日。
当日,在神圣而庄严的氛围里,省法院机关隆重举行颁发法官任命证书和法官宣誓仪式。23名新任法官整齐站立在主席台上,卫彦明院长受人大常委会主任委托,给他们颁发证书。活动由省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杨泰安主持。
仪式结束后,卫彦明院长做了热情洋溢的讲话,他向全省各级人民法院广大法官提出四点殷切希望。一是坚定宪法信仰。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宪法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作为法院干警,更应时刻秉持宪法至上的职业理念,真正尊重宪法、敬仰宪法。二是弘扬宪法精神。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司法机关,在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方面义不容辞,人民法官要在增强宪法认同、彰显宪法价值方面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三是履行宪法使命。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人民法院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依法履行维护宪法尊严、保证法律实施的重大职责。要坚持公正司法,坚持司法为民,坚决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四是保障宪法实施。人民法官手中掌握国家司法权,关系百姓生死荣辱,关乎社会公平正义,关乎宪法法律正确实施。只有坚守职业良知,打造过硬素质,保持良好作风,才能无愧于人民法官的光荣称号。
一位新任法官满怀激动地说:“从今天的仪式中感受到一次心灵的洗礼与升华,更体会了国家宪法的神圣与威严,尊崇宪法、信仰法治的意识更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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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逯永霞
文章出处:《河北法制报》(2014年12月05日0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