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部门联动 政策融合 促进护理事业持续健康创新发展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2019年5月8日例行新闻发布会散发材料之二
近年来,山西省委、省政府始终把发展护理事业作为“健康山西”建设和改善保障民生的基础性工作来抓。以贯彻《全国护理事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为主线,把护理事业的改革发展纳入医改整体规划,加强部门间政策协调衔接,瞄准突出问题和群众需求,以改革精神推动护理事业创新发展,取得积极成效。
一、认真贯彻《护士条例》,队伍建设持续加强
省卫生健康委与省妇联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合同制护士聘用管理,稳定护士队伍的指导意见》,落实医疗机构在护士队伍建设中的主体责任,保障和维护护士合法权益。将推动合同制护士同工同酬工作纳入临床重点专科和等级医院评审标准,纳入优质护理评价标准,为稳定和发展护士队伍提供政策支撑。
截至2018年底,全省在岗注册护士达到10.4万名,占全省卫生技术人员总数的42.2%;二级以上医院总的床护比达到1:0.61,医院医护比达到1:1.37;长期以来临床护士短缺和医护比例倒置的问题逐步得到扭转;护士队伍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者占66.2%,三级医院大专以上学历护士达到92.4%,护士队伍数量和质量显著提高。
二、深化优质护理内涵,提高基层护理能力
一是持续推进优质护理服务。将推进优质护理列入年度政府目标责任考核内容,优化了门(急)诊服务流程,规范了术前访视及术后回访内容,将优质护理纳入临床重点专科建设标准,注重培育和发展优质护理资源,持续改善护理服务。
二是将优质护理服务向基层延伸推广。以县级医疗集团为枢纽,将优质护理服务向基层医疗机构推广。将优质护理服务帮扶纳入对口支援县级医疗集团工作范围,建立了三级医院、县级医疗集团和基层医疗机构上下联动、指导帮扶的工作机制。目前,全省34所三级医院的190余名护理骨干派驻全省所有117个县级医疗集团帮扶指导基层优质护理服务推广工作,100所基层医疗机构自评达到良好以上标准,人民群众对基层护理服务的满意度和获得感进一步提升。
三是开展基层护士优质护理拓展培训。根据基层需求,编制基层护士拓展培训大纲和教程,集中授课和远程培训相结合,对全省662所中心乡镇卫生院和社区服务中心的总护士长进行了全覆盖培训,为进一步改善基层护理服务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推动护理管理改革,管理效能持续提升
一是推动护士执业注册改革。目前,全省护士电子化注册率达到99.2%,全方位推行护士执业注册申请材料“一单通”和网上办理。今年4月,按照“放管服”要求,我省将护士执业注册权限下放至县级,极大地方便了申请人,提高了办事效率。2017年,我省在医联体、医疗集团、县乡一体化、对口支援等医疗机构间实现了医护人员一体化管理和人才共享,一定程度上为优质护理资源向基层流动提供了支持,疏通了渠道。
二是推动护理管理方式改革。全省41所三级医院和部分二级医院实施护士岗位管理,在科学设置岗位、完善绩效考核、明确岗位职责、实行竞聘上岗等方面取得积极进展,着力构建调动护士积极性、激励护士服务临床一线、有利于护士职业生涯发展的长效机制,为全面推动公立医院改革奠定了基础。
三是加强护理管理人员培训。注重护理管理队伍的能力建设,将护理管理人员培训纳入医院评审评价标准强化管理,提高科学化管理水平。开展护理管理人员分层次培训,对护理部主任每年进行知识更新培训;护士长分为基础培训和提高培训。全省二级以上医院护理管理人员培训率达到95%以上。
四、建立辅助型护理人员培训机制,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护理服务需求
2016年,我省启动实施“山西护工”就业培训计划,加快推进辅助型护理人员的培养培训,推进多样化护理服务开展,帮助剩余劳动力和贫困人口转移就业脱贫。目前,“山西护工”政策配套化、培训规范化的发展格局已经形成。在政策配套上,将护理员培训纳入省政府全民技能提升工程统筹推进,落实了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补助经费;建立了护理员培训省级统一考核制度,成立了专门的护理员培训考核办公室;制定出台了医疗护理员服务及培训的相关配套文件。
五、调整护理服务价格,建立调动护士积极性的联动机制
我委积极协调物价部门,建立护理服务价格调整联动机制。2017年,在全面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的整体框架下,分级护理价格调整幅度最大,在原来的基础上增幅达200%;今年,我们以省政府推动“136”兴医工程(即紧紧围绕全面提升医疗水平这一工作主线,全面推进领军临床专科、重点医学实验室和卓越医学团队三项重点建设,协同推进前沿医疗技术开发、医学装备保障、科技基础平台、国际医学协作、专病诊疗中心、产学研成果转化六个基础项目实施,围绕疑难危重病症诊断与治疗、高水平医学研究与成果转化、高层次医学人才培养与引进、前沿医学技术引入开发与推广等方面,对标国内外顶尖水平,全方位、深层次、高标准、大力度推进兴医工程,带动全省优质医疗资源发展壮大)为契机,医疗护理一体化同步推进能力提升。协调省医保局上调了“136”兴医工程领军临床专科分级护理费价格,一、二、三级护理费分别上调至50元、30元、20元,充分体现护士劳动价值,调动护士的工作积极性。并规定项目医院领军临床专科推动实施优质护理(无陪护)服务,为患者提供全程、全面、连续、延续的护理服务,患者的就医感受明显改善,受到社会各方面的普遍好评。
下一步,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社会需求为导向,精准对接新时代人民群众多样化的护理服务需求,发挥好、调动好、维护好广大护理工作者“健康中国”建设主力军的作用,努力开创护理服务业改革发展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