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宁法院:改进工作作风 行便民利民之举
抚宁法院注重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以服务群众为主旨,改进工作作风,以顺应群众期盼为着眼点,行便民利民之举,干警作风进一步转变,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
一、着眼于方便群众办事,改造升级诉讼服务中心。今年3月份,针对人大代表提出法院新审判综合楼存在群众办事不方便的问题,院党组经研究,决定对原诉讼服务中心功能区按照便民利民原则进行升级改造。将审判庭、立案庭和接待区进行整合,增设电子显示屏、叫号机,放置诉讼指南等明白纸,设置等候休息区。形成了立案、信访接待、诉前调解、诉讼咨询引导、司法鉴定辅助等功能为一体的诉讼服务中心。当事人在诉讼服务中心可以完成立案、法律咨询、案件信息查询、办案人员联系、诉讼材料接转、案件调解、标的款领取、诉讼费缴退等事项,方便了群众办事。
二、着眼于减少当事人“跑和等”,改进案件标的款、诉讼费等财务管理制度。自6月起,简化当事人领取案件标的款、退还诉讼费等手续和环节。当事人办理领取案件标的款或退还诉讼费,携带法律文书、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各业务庭由办案人员填制审批表,经庭长审核,责成专人办理审批签字手续后将审批表交财务室,办妥审批后当事人于每周四到财务室办理签收等领款手续,由财务室将款项直接汇入当事人账户。此举简化了审批环节,避免了当事人跑手续等时间。
三、着眼于促进司法公正,推进司法公开工作。以信息化建设为平台,全面推进司法公开工作,以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正,以司法公正赢得司法公信。制定了司法公开目录,确定立案公开、庭审公开、执行公开、听证公开、文书公开、审务公开六项59类。截止到目前,审判流程信息公开4362件,公开率99.05%;裁判文书公开1204件;网上庭审直播案件6件。当事人凭身份证可直接查阅本人案件卷宗,方便群众查询案件信息,便于群众监督。
四、着眼于消除“特权思想”,清理办公用房、严格公车管理。根据上级清理办公用房要求,明确职责任务,核查超标办公用房,对腾出的超标准办公用房并进行整合,改做各庭室的接待室、调解室、阅卷室、档案室、小会议室,整个清房工作干净彻底不走过场,节约了资源,拉近了干群关系。严格执行《公务(警)车管理办法》,没有开“特权车、霸王车”现象,没有酒后驾车、公车私用、乱停乱放等违纪违法行为,车辆管理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
五、着眼于关注民生问题,解决群众实际困难。对确有困难的当事人缓交诉讼费20件5余万元,确保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力。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不予收受理费,待案件执结后从标的款中扣除。对符合条件的被害人、申请执行人给予司法救助45万元,体现司法人文关怀。对偏远地区的案件实行巡回审判 58件,减少当事人奔波。开展涉及赡养、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执结此类案件 19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编辑:逯永霞
文章出处:河北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