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改革固定资产投资审批制度 平均缩短时限33天

27.12.2014  11:07

    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河北新闻网记者钱宝琦、汤润清)“过去办一个手续要跑16个部门,最快也要1个月。现在头一天把材料报到市行政审批中心,第二天就开会联合审查,两天就办好了。”日前,刚刚办完有关手续的欣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行政总监于夫说。

    围绕优化发展环境提高审批时效,使投资者省心、省时、省钱、省力,自今年5月起,唐山市行政审批中心出台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43项审批新政,减少审批事项18项,平均精简申请要件41个,平均缩短审批时限33个工作日,审批互为前置事项减少为零。到今年11月底,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由前6个月的平均10%提高到16.5%。

    重新设置审批流程,减少审批事项,提高审批效率。按照项目审批的实际情况,重点围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四个关键环节”,即前置条件环节、施工图审批环节、施工条件环节、竣工验收环节,通过实行联合审批、并联审批,对审批流程进行了再造,并将建设项目审批类型细化为3大类,即房地产开发项目、以出让形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类及部分核准类项目)、以划拨形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政府投资项目及部分企业投资核准类项目)。同时,对“城市规划区内市政道路(新建)工程”建设项目单独进行了流程设定。其中房地产开发项目,取消了节能评估和审查、招标方案和不招标申请核准、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等9项事项;保留必须办理的事项18项,减少申请要件42个,平均办理时限为30个工作日,比原审批时限缩短56.6%。对以出让形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类及部分核准类项目),取消了项目单位用地预审意见、人防设施拆除、迁移许可等8个审批事项,平均保留审批事项21项,减少申请要件38个,平均办理时限压缩到59个工作日,比原来缩短6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