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2人领取技能提升补贴25万余元

18.09.2017  17:41

(来源:石家庄新闻网)

记者从市人社局了解到,截止目前,我市共为企业参保职工142人发放技能提升补贴257000元。

开展职业技能鉴定,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是实现“科教兴国、人才强国”战略的重要举措,也是我国人力资源开发的一项战略措施。对于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劳动力市场的建设以及提升技能人才素质,促进职业教育和经济社会发展,构建和谐社会都具有重要意义。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河北省财政厅联合发布《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冀人社规[2017]15号)规定,企业参保职工已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视同缴费年限)及以上的,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的,可分别一次性申领技能提升补贴1000元、1500元、2000元。其中对列入全省急需职业(工种)目录的将分别提高至1100元、1650元、2200元。

为贯彻落实职工提升职业技能补贴政策这项重要举措,市人社局切实加强组织实施,一方面不断加大政策的宣传力度,一方面升级失业保险经办信息系统,自2017年9月起,我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于每月前3个工作日内将由申请系统自动生成的《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统计表》上报省经办机构批准,确保职工尽快尽早拿到这项惠民补贴。

华北制药集团动保车间职工王师傅、曹师傅、周师傅均系2005年前华药技工学校毕业生,毕业前已取得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并即时参加了失业、养老等保险。他们在岗位上不断提升岗位学习和业务能力,2017年5月参加了华北制药集团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组织的职业技能鉴定,取得了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2017年7月按政策要求申请了技能提升补贴,审核通过后3个工作日内个人的社保卡上就收到了2000元的技能提升补贴款,成为了我省申领补贴的第一批职工。他们高兴地说:“考取职业资格证书既能提高职业技能,又能拿到国家补贴,国家的政策真是好啊!”

相关链接

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参保职工,可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一)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视同缴费年限)及以上的;

(二)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

目前,申请已开始,办理程序依次是申报—审核—公示—支付四步,其中申报有两种方式。

(一)职工应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凭社会保障卡、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通过互联网登录“河北人社公共服务平台”(www.he.12333.gov.cn)或使用“河北人社”手机APP,按照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提交。

(二)职工也可凭本人社会保障卡、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到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服务窗口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