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获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16.10.2017  11:48

在10月15日举行的省政府第119次常务会议上,我厅起草省政府法制办提交的《河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受到许勤省长高度评价并顺利通过。这是2017年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第一个省政府令,也是许勤省长到河北工作后制定的第一个省长令,同时也是2015年人社部颁布《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第25号部长令)后全国第一个修订出台的继续教育政府规章。

会议指出,开展继续教育,是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素质及创新能力的重要手段,是人才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加强企业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的助推器。要着眼适应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人民群众的学习需要,与时俱进完善相关法治保障,进一步加强组织管理、完善公共服务保障、规范继续教育活动,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支高素质的专业技术人员队伍,为我省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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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于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