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承德持续完善脱贫攻坚投入机制
河北省承德市财政部门近年来完善工作机制,破解扶贫资金领域“钱不够花”“钱花不好”的要素制约,取得较好成效。
建立自主脱贫激励机制,把农民主体立起来。借助基层财政干部、农林水科技培训等平台,重点培养贫困群众脱贫致富能力,引导其自发自愿、因地制宜走上脱贫之路。2017年以来,落实培训资金超过1000万元,培训基层财政财务人员超过6000人次。结合美丽乡村建设,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形式,累计落实专项扶贫资金超过1.04亿元,支持本地富民产业发展,激发自主脱贫内生动力。累计将238个村争列为“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共争取资金2.38亿元,较好地发挥了带头致富作用。
加强扶贫资金统筹,把小钱散钱“统起来”。充分利用国家、省支持贫困县开展财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机遇,集中使用中央、省市财政安排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入扶贫开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精准度。2017年,7个试点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26.27亿元。2018年第一批涉农资金整合已达18.25亿元。
利用金融扶贫引领机制,把金融资本引进来。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科学决策、防范风险”原则,充分发挥农业产业发展引导基金引导作用,带动社会资本投入34亿元,支持扶贫开发、环境治理等项目,全市受益人口104万人,受益贫困人口20万人。注册成立了河北省第一家市级农业信贷担保机构,资本金2亿元,可撬动金融资本20亿元,用于支持农业产业发展。全面铺开政策性农业保险,实现保险金额191.73亿元,保费总额7.03亿元,惠及125.82万农户。同时,该市“政银企户保”资金池规模达到4.72亿元,撬动金融机构放贷15.77亿元,惠及2.6万贫困户。
创新扶贫资金监管机制,把绩效问责严起来。在严格履行扶贫资金监管责任的同时,支持配合相关职能单位健全内部控制机制,担负起扶贫资金管理的主体责任。结合绩效预算管理改革,建立了“财政+部门+第三方”三位一体扶贫资金监管体系,累计开展绩效评价21项,涉及资金超过20亿元,对项目、资金管理等方面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形成了以结果为导向的扶贫资金管理理念。推广使用扶贫专项资金廉政提示函,按照分级负责原则随指标文件逐级下发,直至使用终端,提示各级加强资金监管。 (栾志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