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将再次提高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31.08.2016  00:36
  按照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扶贫办下发的《河北省低保线与扶贫线“两线合一”动态管理实施办法》要求,经承德市民政局、财政局、物价局和统计局共同研究决定,自2016 年10月1 日起,将再次提高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年2800元提高至3300元以上,补差标准不得低于160元/月,近23.7万农村困难群众将得到更多实惠。

  为进一步将兜底脱贫作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最后一道防线,今年3月至8月,承德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提升救助工作水平实施精准兜底脱贫活动,对全部建档立卡的贫困户进行核查,将符合低保或特困供养条件的且提出申请的贫困户,全部纳入低保或特困人员供养范围,确保此次提标扩面按户施保、据实发放、应保尽保。

  截至7月底,承德市共有农村低保户199353户、237204人,占农业人口的9.1%,累计支出保障金2.43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