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八项重点实事件件惠及民生

15.10.2014  19:11

今年以来,承德市民政局进一步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突出八项重点工作,不断提高民政服务对象的幸福指数。

一是 大幅提升各类救助标准。城市低保标准由314元/月提高到382元/月,农村低保标准由1921元/年提高到2295元/年。五保集中供养标准由每年2650元提高到4250元,分散供养标准由每年1980元提高到3800元。 二是 全面推行“阳光低保”制度,全市80%的村实行了“阳光听证”。在全市开展了城乡低保复核“归零行动”,对现有城乡低保对象进行重新复核重新登记,确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三是 开展大病医疗救助试点。承德县和丰宁县国、省级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试点工作稳步推进。今年两县已救助困难群众916人次,共发放医疗救助资金283万元。新增了宽城县和滦平县全省大病医疗救助试点。 四是 强化了防灾减灾基础工作。修订完善了乡镇(街道)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按计划推进了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和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工作。举办了2014年灾害信息员培训班,对全市240名灾害信息员进行了培训。在滦平县组织了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演练,提高重、特大自然灾害应急能力。 五是 严格规范养老机构审批程序,加强养老机构监管力度。将工作任务分解细化,加大督导和检查力度,年内农村互助幸福院覆盖率达到60%。承德市老年公寓项目前期工作进展顺利,打造高端示范性养老服务机构。力争年内每千名老人养老床位数达到27张。 六是 全市社区场所建设实现四个同步,社区硬件设施建设实现四个统一,依托“96096”、“12349”、“养老服务一键通”及“互联社区”信息平台,架构24小时社区便民服务热线和覆盖街道、社区、楼院的三级服务网络,社区服务项目多达170多项,初步形成了“15分钟生活服务圈”。 七是 通过实施“一站式”医疗等服务,救助优抚对象4500人次,减免、补助医疗费用370万元。在全市广泛开展了走访慰问重点优抚对象活动,共筹集资金153万元,走访慰问重点优抚对象6000多人次。 八是 深入开展了“全城流浪乞讨人员大搜救”、“流浪孩子进校园”等活动,目前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3126人次,且全部落实了返乡和安置,保障和维护了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