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一茶楼一壶茶收取7200元 工商依法调解返还
工商认为茶楼行为属于强制交易
燕赵都市网讯(通讯员冷红艳、刘淑霞、姜淑清 燕赵都市报记者尉迟国利)马先生和朋友一起在一家茶楼喝了一壶茶,结帐时茶楼却要价7200元。对于茶楼的行为,承德双桥区工商局桥东分局和消协分会认为其属于强制交易行为,除对茶楼经营者进行法制教育外,还要求茶楼退还多收的费用。
10月4日,双桥区居民马先生和朋友一起到市区一家茶楼喝茶,当时点了一壶茶,他们一起聊了会天。当马先生他们一行喝完茶结帐时,茶楼却收取了马先生7200元钱。马先生对此提出质疑,茶楼服务员告知马先生,其所喝的茶是按盒出售的,即使只喝一壶茶也要按一盒收费。而在点茶之前茶楼服务员并没有告诉马先生所喝茶按盒收费。双方协商无果,马先生向承德市12315申诉举报中心申诉,要求帮助解决。
2014年10月14日,双桥区工商局12315申诉举报中心接到市12315分派的投诉后非常重视,王亚东副局长责成有关人员立即调查处理。经调查马先生反映情况属实。在此基础上,双桥区工商局桥东分局邀谈了该茶楼负责人。同时,指出茶楼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权益保护法》第十条“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第十六条“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不得强制交易”和第二十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明码标价”的规定,对茶楼负责人进行了法制教育。经调解,这家茶楼退还了多收的6700元,马先生表示满意。为此,工商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公平交易的权利,对涉嫌强制交易行为,要保持清醒头脑,防止上当受骗,要学法、懂法,学会用法律的利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