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 石家庄市局联合集中约谈43家年夜饭承办单位负责人启动年夜饭食品安全专项检查行动

20.01.2017  17:09

春节临近,为切实保障省会人民群众春节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严防“年夜饭”食物中毒和其他食源性疾病,1月19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携同石家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市区主城区共计43家“年夜饭”承办单位在石家庄市局进行集中约谈,同时启动年夜饭食品安全专项检查行动。美东国际等40家主城区“年夜饭”承办单位以及饿了么、美团、百度3家网络订餐平台参加了约谈会。

省局和石家庄市局向43家“年夜饭”承办单位提出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八条具体要求:1、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取得并于醒目处悬挂相应合法有效证件,公示食品量化等级标牌、食品添加剂公示牌和食品安全承诺书。2、各餐饮服务单位必须加强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明确各岗位工作责任。3、严把原辅料采购验收关,重点加强对酒类、鲜肉和肉制品、水产类、食用油、乳制品、食品添加剂等食品和食品原料采购验收、索证索票的管理,并建立健全食品原料采购记录,确保质量安全的可追溯性。4、规范餐饮服务操作,餐用具要严格清洗消毒,各种食品原料在使用前要清洗干净,加工后的成品应与半成品、原料要分开存放。凉菜间必须做到“专人、专间、专用工具、专用冷藏设施”。各类食品必须烧熟烧透,凡隔餐隔夜的熟制品必须经充分再加热后方可食用。5、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明并经相关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方可上岗。6、各类食品的留样并冷藏保存至少48小时,每份样不少于100克。7、食品添加剂实行“五专”管理,建立健全食品添加剂使用记录,严禁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超限量、超范围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8、在“年夜饭”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中,如发现各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管理不到位,或发现疑似食物中毒事件所涉单位隐瞒不报或迟报的,将依据《食品安全法》严肃查处。

自即日起至春节期间,石家庄市局将在全市范围开展 “年夜饭”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检查范围以市区主城区餐饮服务单位为重点领域,以承办2017年“年夜饭”和春节期间营业的餐饮单位为重点单位,加强对各级各类餐饮服务单位关键环节的监督和指导,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一是严格“年夜饭”承办能力审核,对“年夜饭”承办餐饮单位实行登记备案管理,对其承办餐饮活动的规模等严格现场核查,防止餐饮经营单位在利益的驱动下,临时在会议室、客房或其他临时场所设置“年夜饭”,从源头上杜绝超范围、超负荷承办“年夜饭”的行为。二是严格食品安全制度检查,重点检查承办单位食品及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台账等制度的建立和承办“年夜饭”及大型聚餐活动餐饮单位的备案、留样制度执行情况。三是严格食品关健环节检查,重点对“年夜饭”承办单位的冷菜制作、烹调加工、餐用具消毒、从业人员健康状况、食品留样等环节严格监督管理,严厉打击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制假售假、过期变质、以次充好等行为。

省局同时要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向广大消费者发布“年夜饭”食品安全消费提示,强化食品消费安全意识,畅通12331举报电话,及时受理和处理消费者投诉,维护广大消费者健康权益,做好节日期间的应急准备,保证通讯畅通,一旦发生突发事件,确保在第一时间快速反应,及时予以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