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人“顶包”骗保 酒驾司机露马脚

08.08.2016  02:33

公诉机关指控,2014年12月28日,吴某与朋友相约一起吃饭,席间他喝了酒,却依然自己驾车回家,行至友谊南大街新石北路交叉口时,撞上道路西侧的隔离带,事故发生后,吴某因酒后驾车不敢报警,急忙打电话给其弟弟。

为了能逃避处罚,还能让保险公司帮自己埋单,吴某想到自己的好友张某,想让其充当驾驶员蒙骗保险公司,获得不正当的保险理赔款。

一边是醉醺醺的车主吴某,一边是支支吾吾的驾驶员张某。查勘员在心里打了一个大大的问号:到底谁是真正的驾驶员?但苦于当时并没有吴某作弊的确凿证据。只能按照正常程序进行了理赔。吴某也从保险公司得到了一笔五万多元的赔偿款。拿到赔偿款后,吴某开始还有些担心,可是转眼一年多的时间过去了。就在他觉得这件事要尘埃落定的时候,保险公司突然一纸诉状把吴某告上了法庭。

案发后,吴某主动退还赃款人民币53814元,并取得保险公司的谅解。

法官介绍,此案中吴某所使用的伎俩是骗保常用行为的一种。除此之外,根据处理骗保的手法来看,大体分为四种:

手法之一:替换驾驶员。《交通道路安全法》规定禁止酒后驾车或无证驾驶,若因上述情况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商业险不负责赔偿。客户酒后驾车或无证驾驶发生交通事故后,为了获得保险公司的赔偿,通常采取替换驾驶员的手段骗取理赔款。

手法之二:先出险后投保。车主疏忽大意,没有及时给车辆购买保险,脱保期间车辆发生事故。为了获得不正当的经济补偿,车主购买保险后再伪造事故现场向保险公司索赔。

手法之三:滥用第三者险。车主没有及时为车辆购买保险或仅投保交强险,发生单方事故后,找一辆投保第三者险的车,合伙伪造保险事故,利用对方车辆第三者险的赔偿款弥补自己的经济损失,利用对方车辆第三者险的赔偿款弥补自己的经济损失。

手法之四:副厂部件装车制造事故。车主将价格极低的副厂零件装到保险标的车上,故意制造保险事故后,向保险公司索要高额赔偿金。

法官也提醒广大驾驶人,遇到交通事故,千万不能抱有侥幸心理找人顶包或逃逸,这样做,不仅逃避不了法律责任,还会连累亲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