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贯彻落实省领导重要批示精神切实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23.03.2015  14:34
冀安委办传〔2015〕13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定州市、辛集市人民政府,省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确保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国务院安委办印发了《关于去年3月份安全生产情况的通报》(安委办明电〔2015〕3号)。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3月3日省委书记周本顺同志立即作出重要批示:“杰辉、德果、仚生同志:今年的安全生产一刻都不能放松。要排查难点、盲点、重点,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3月5日张杰辉副省长批示“宝玲同志阅。安委办要将本顺书记批示落实到3月份的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排查整改和各项工作督办上。努力再努力,落实再落实”。3月6日姜德果副省长批示:“我省危化品运输等交通运输安全问题国务院安委办很关注,今年要重点抓好”。3月9日董仚生副省长批示“请书君、士良同志阅。对道路交通安全和消防安全工作,要进一步排查隐患,狠抓既定各项措施的落实,坚持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切实把周书记的批示落实好”。为认真贯彻落实省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精神,推动全省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全面落实省领导重要批示精神
  省领导的重要批示,深刻阐明了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高度重视和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坚定决心,为全省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指明了方向,对做好当前和今后安全生产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各级各部门和各单位要将省领导重要批示迅速传达到基层一线和企业每名员工,全省上下务必做到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广泛宣传、全面落实。要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底线思维,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切实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要以心怀人民的政治意识,敢于担当的责任意识,如履薄冰的戒惧意识,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工作作风,采取更加坚决、有力、管用的措施,努力实现安全生产“零死亡”这一奋斗目标。
  二、全面分析,深入研究事故高发期客观规律
  安全生产有规可循,掌握了安全生产规律,就掌握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权。从以往情况看,每年2、3月份既是各类生产经营的活跃期,也是生产安全事故的易发期、多发期。各级各部门和各单位一定要牢固树立安全生产事故可防可控可避免的理念,按照“四个对待”的要求,深刻汲取以往事故教训,深入分析气候季节和地理区域特点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影响,准确把握安全生产时段特点和规律,针对各类企业大量复产,全面开工,工矿事故易发;人流、车流、物流集中,交通事故高发以及春季少雨,天干物燥,火灾多发的实际,采取强力有效防控措施,坚决杜绝“2·28”现象。
  三、严查重罚,强力推动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各级各部门和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好近期国务院安委办和省安委办关于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通知精神,继续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在全省上下共同努力下,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相对平稳,但这与很多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未开工有直接关系。全国“两会”结束后,真正的复工复产高峰才刚刚到来,各行业主管部门都要对复工复产企业做好检查验收工作,对不具备开工和安全条件的,一律不允许开工。特别是要严把培训关,坚决做到“不培训不上岗,培训不合格不上岗”,持证上岗率要达到100%。要督促所有企事业单位继续开展全方位、无死角的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全面消除隐患,彻底堵塞漏洞,严密防范事故。各级各部门要采取明查暗访“四不两直”工作方式,深入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开展执法检查,切实发现深层次的隐患,重罚不重视的企业,紧盯不落实的人员,追究不履职的责任,严查重罚,重拳出击,始终保持安全生产高压态势,保证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请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立即将省领导批示传达到所辖各县(市、区)和所有企事业单位。  

 河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