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持初创 融资支持 降费减负

12.06.2015  14:03

扶持初创 融资支持 降费减负
——我省三个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政策文件解读

      6月11日上午,省政府新闻办与省工信厅联合举办新闻发布会,对不久前我省连续出台三个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文件进行解读,以提高政策的公众知晓度,加快政策落实,使广大民营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及时受益。
      扶持初创——创业初期自筹资金不足,可申请10万元小额担保贷款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针对的就是小微企业发展面临的突出困难和问题,其中,对小企业初创期的困难更是给予了更多的关注和扶持。”新闻发布会上,省工信厅厅长邹平说。
      初创期的企业,往往因为刚起步、规模小而面临资金短缺、人才匮乏、业务开拓吃力等多重难题,在不少企业看来,其中最首要和最现实的问题就是资金。而此次出台的实施意见,在两条措施中都专门提到了对初创企业“真金白银”的支持。
      在劳动用工方面,支持小微企业吸纳就业人员,对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残疾人、因化解过剩产能和治理大气污染涉及企业失业人员,初次创办小微企业的,给予创业者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对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在职职工总数20人以下(含20人)的小型微型企业,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在创业创新方面,将创业者创办的小微企业纳入小额担保贷款扶持范围,对创业初期自筹资金不足的,可按规定申请最高额度1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创办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吸纳就业达到规定比例,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按规定申请最高额度200万元、期限不超过两年的贴息贷款。
      融资支持——融资性担保机构对小微企业收取担保费要实行低收费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融资性担保行业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要通过大力发展政府支持的融资担保和再担保机构,健全和完善融资担保体系,为小微企业提供有力的融资支撑。
      融资担保服务方面,融资担保机构要针对小微企业轻资产、少资产的特点,开发适应其多元化、多层次融资需求的担保产品和业务模式,为小微企业提供丰富的融资产品和优质的融资服务。特别是县级融资性担保机构,要以直接担保为主,为小微企业融资提供多样化服务。
      经营方面,融资性担保机构收取担保费要坚持收益覆盖风险的原则,对小微企业要实行低收费,政府主导的融资性担保机构担保费率不超过银行同期利率的50%。
      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研究建立与融资性担保机构合作的贷款项目利率风险定价机制,对运作规范、信用良好、资本实力和风险控制能力较强的融资性担保机构承保的小微企业和“三农”项目,优先提供信贷支持。
      降费减负——力争到2017年底,使我省成为全国小微企业收费项目最少的省份之一
      《河北省小微企业降费工作方案》将减轻企业负担的途径精准地确定为“降费”,通过降费为小微企业清障搭台、减轻负担,并明确,力争到2017年底,使我省成为全国小微企业收费项目最少的省份之一。
      怎么降?方案提出坚持四个原则:
      ——以收费项目清单为依据,能取消的取消、能合并的合并,不宜取消、合并的,采取缓征、降低收费标准、财政代缴、减免地方留成等多种方式。
      ——收费减免与规范同步实施,对于合规收费项目,按照能免则免、能减则减的原则,对小微企业切实予以减免,进一步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坚决取缔清单之外的乱收费项目。7月份开始,我省将对清单以外的乱收费项目进行清理规范,组织开展综合执法,确保整改到位。
      ——省、市、县三级全面启动,分批推进、区别对待。
      ——以试点示范带动,在衡水市、邢台市威县等地开展小微企业降费工作试点,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推行“零收费”等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省工信厅运行监测协调局局长胡克介绍,我省首批15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项目已经向社会公布,随着降费工作的推进,小微企业减免费项目还会及时向社会公布,小微企业将得到更多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