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持中小企业:用专项资金激活社会资本
作为引导文化创意企业及中小企业发展的驱动力量,上述专项资金凸显出哪些特色?应该怎么更好地发挥作用?就此,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白景明、中央财经大学文化经济研究院院长魏鹏举接受了记者采访。
新经济环境下的积极扶持政策
轻资产属性、融资难、持续盈利能力差是文化创意企业及广大中小企业的共同特点,因此,它们也历来是政策扶持的对象。
日前印发的《办法》,则旨在引领带动地方积极探索中小企业发展环境、引导地方扶持中小企业发展及民族贸易、少数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的发展。
“此次《办法》的施行,与以往财政资金扶持中小企业发展有三点不同。”白景明告诉记者,“从宏观层面来看,一是经济运行条件发生了变化,经济增长率从9%左右下降到7%左右,增速的下调使包括大型企业在内的企业生存环境也在发生变化,而很多中小企业是根据大企业生存状况发生作用的;二是目前国家经济结构处于深度调整期,由于社会分工的进一步细化,很多中小企业开始在不同行业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三是随着制度、环境的变化,财政、税收政策对中小企业、微型企业的支持力度、优惠力度都有所加大,朝着积极的方向发展。”
白景明认为,就目前中小企业发展的制度环境而言,还有两点需要进一步完善,一是对财政部已经安排的减少行政审批举措要坚决落地,二是专项资金扶持的着力点需要更务实。
“而对于文化创意类中小企业来说,当前主要存在三方面的制约。”魏鹏举告诉记者,“一是没有能力做市场推广,存在市场制约难题;二是融资成本高、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一直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三是运营成本过高,规模效益不足,注册审批流程、企业税负减免需要真正落到实处。”
探索企业融资新模式
《办法》第六条中,专项资金支持范围明确为“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中小企业参加重点展会、完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中小企业创新活动、融资担保及国内贸易信用保险等;民族贸易和少数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发展;其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工作”四方面内容。
“上述表述恰恰明确了专项资金使用的着力点。”白景明说,同时,该《办法》打破固有思维模式,强调定期评价和退出机制,通过对得到扶持的中小企业进行评估,防止将专项资金当成一种福利制度,有效提高了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率和绩效水平,这也是预算管理改革后的一个重点领域。
以专项资金带动为基础,广大中小企业还需从市场层面获得充裕资金,解决融资问题。“还是要发展多元、多层次的资本市场,目前中国的风险投资比例太小,互联网金融对于解决中小企业融资是一个巨大的契机。”魏鹏举介绍说,财政部、银监会、中国人民银行等10部委前不久印发了《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希望能够通过政策规范,实现风险可控前提下的大发展。“比如,小牛N1智能电动踏板车通过在京东商城众筹平台做预团购、预销售,不到6小时就筹措到3000万元资金,如今融资规模已逾2亿元,成为当前实现融资额度最大的众筹项目;滴滴打车也是在互联网金融背景下发展起来的。”
“在众筹领域最具发展前途,并能给中小企业提供有力支持的是股权众筹,但这一融资模式与现行金融管理制度存在一定冲突。证券法规定,‘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的’以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累计超过200人的’为公开发行证券,否则视为非法融资,但这种传统监管模式显然不能适应互联网金融的发展。”魏鹏举告诉记者,“从市场环境来看,只有在政策层面对互联网金融给予更大的包容和发展空间,中小企业才有可能突破融资瓶颈,真正发展起来。”
调动社会资本积极性
“此次印发的《办法》比以往财政资金扶持政策更切实具体。”白景明介绍说,专项资金使用范围中的“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是以前财政资金安排所没有提及过的;第八条中的“财政部负责确定示范期内对示范城市的资金支持总额,并根据资金需求、预算安排进度要求、管理绩效等因素分年拨付”等内容,以往中小企业专项资金扶持政策也没有如此细化的规定。
魏鹏举则认为,对于专项资金的使用,一方面要注意发挥社会资本的作用,利用财政专项资金与社会资本组合投资的方式,共同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另一方面,可以通过补贴消费端,使财政资金使用更有效。他举例说,如北京市通过发行惠民文化消费卡的方式,将财政资金直接补贴给消费者来刺激文化消费,比以往补贴给文化产品生产方更有效。
“韩国在财政资金与社会资本组合投资方面的经验值得借鉴,为扶持影视类中小企业发展,韩国政府在风险资本方具备可行投资方案的前提下,拿出不超过总投资50%的财政资金与风险资本合作。”魏鹏举告诉记者,“这实际上是一种债务补贴,因为财政资金不会要求太高的收益,而对中小企业来说,可以拿到比银行贷款更便宜的资金,同时带动了社会资本的投资积极性。”
“《办法》对有效促进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良好局面,是一个具体的保障。”白景明说。(冯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