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扬州环保局原局长金秋芬涉嫌贪污受贿罪被公诉

17.12.2014  13:13

金秋芬(资料图)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北京12月16日 (李源)据江苏扬州市人民检察院网站消息,近日,江苏省扬州市人民检察院以受贿罪、贪污罪,对扬州市环保局原局长、党组副书记金秋芬(正处级)提起公诉。

    经审查查明,1998年至2014年间,被告人金秋芬在担任扬州市郊区双桥乡党委书记,原维扬区区委常委、副区长,扬州市环保局局长、党组书记及局长、党组副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单独或伙同他人索取或收受贿赂并为他人谋利;利用担任扬州市环保局局长、党组书记的职务便利,以虚报开支等手段,侵吞公共财物。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