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批准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阜达化工有限公司搬迁增资扩建 医药中间体项目一期工程验收申请

25.01.2016  15:41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保设施验收作出合格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对该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电话:0311-85814309  (兼传真)     通讯地址:体育南大街383-1号世纪佳泰大厦C座(05002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