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执行在行动 我们眼里没有外乡人

05.06.2014  20:03

      闫某打工时被狗咬伤,4000元赔偿费用迟迟得不到履行只能申请执行。虽然案件的标的额不大,黄骅法院的执行干警在执行过程中却遇到了巨大的困难和误解,经过不懈努力,最后在被执行人所在村村委会负责同志的大力配合下,成功将案件执结,得到了异地案件申请人的高度赞扬。

      闫某是保定人,常年在黄骅港打工,2011年8月22日,闫某在黄骅港某租赁站租赁物品时,被一条藏獒咬伤大量出血,后在医院进行了治疗。后闫某与藏獒的饲养者宋某取得了联系,宋某承诺承担闫某的所有费用,但多次协商钱款均未达成一致意见。闫某无奈对宋某提起了诉讼,宋某缺席,经法院审理,判决宋某赔偿闫某各项损失共4000余元,判决生效后,闫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当执行干警到宋某原工作的黄骅港某租赁部给宋某送达时,发现已是人去楼空,宋某电话也无法接通。经过走访附近居民得知,该租赁部早已搬走,至于搬去何处无人知晓。为使申请人的权利早日得到实现,执行干警连续数日前往黄骅港,几乎走遍了港区内的所有租赁站,但宋某仿佛人间蒸发一般音信全无。执行干警迅速转变工作思路,对宋某的个人身份进行了调查,闫某虽然与宋某见过面,但也仅知道宋某的名字,但对宋某的其他基本情况一概不知。

      执行干警尝试向公安机关寻求线索,终于获得了宋某的部分信息。执行干警迅速赶到宋某户籍所在村,但结果同样令人失望,宋某虽然户籍在该村,但已经数年没有回村了,只有父母在村里居住,而且宋父年龄较大,宋母常年患病,家中经济条件极差。与此同时,执行干警又对宋某财产情况进行了调查,但未能找到可供执行财产,案件陷入了僵局。

      申请人闫某因为案件长期不能执结而产生了急躁情绪,他甚至认为就是因为自己不是黄骅人,法院存在地方保护思维迟迟不给结案。面对质疑和误解,执行干警坚定的表明了自己的态度,“我们眼里没有外乡人!”他们一方面耐心向申请人解释执行情况,另一方面在被执行人外围做起了工作。

      民生案件执行活动开展过程中,执行干警想尽一切办法搜寻线索。一次偶然的机会,执行干警得到一个信息,被执行人所在村的村委会负责人与宋某系同姓,且威望极高。执行干警通过多方努力终于与其取得联系,向其讲述了案件经过,并请其帮忙做宋某家人工作。经过多次沟通,执行干警的工作热情终于打动了该负责人,在他的协助下,宋某家人终于对受害人的情绪和执行干警的坚持表示理解,经过多方筹措资金,代宋某履行了赔偿义务。     

编辑:逯永霞

文章出处:河北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