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丛台区法院强制执行为26位农民工维权

10.08.2016  17:09

8月8日下午3点25分,邯郸市丛台区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刘冠军、书记员李帅麟代表丛台区人民法院为霍行华、刘树芳两位农民工代表发放最后一笔执行款322448元。至此,这起错综复杂、涉及26位农民工的切身利益的劳动争议案子画上了圆满的句号。霍行华、刘树芳代表26位农民工送来一面上书“秉公执法 伸张正义”的锦旗,对丛台区人民法院及所有办案人表示感谢。

该案系劳动仲裁案件,裁决给付26位农民工工资及赔偿款等76万余元。因欠款单位已自动歇业,公司人去楼空,法人代表也因涉嫌非吸被公安机关羁押,农民工在讨薪无望的情况下,多次到上级机关信访。此案件自2015年9月18日在该院立案以来,院领导高度重视、亲自督办,多名执行法官联合办案,从立案审查、调查取证、司法调解等各个环节都做了大量工作,经过将近一年的不懈努力,顶着重重压力,冲破各种阻碍,历经多次异议、复议,最终对查找到的被执行人在其他单位的款项,依法进行了强制执行,并如数发放给每一位申请人,使这起拖欠农民工工资将近两年之久、涉案人数众多的劳动争议案件得以执结。

丛台法院始终坚持司法为民的宗旨,力践“两学一做”,把涉民生案件作为全院的重点工作。以服务大局为目标,依法妥善处理涉企执行案件;以司法为民为关键,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以维护稳定为重点,努力营造和谐安定的社会环境。通过硬化执行措施、加大惩处力度、开展专项行动加大执行工作力度等,促使具备执行条件的案件依法及时执行,切实捍卫法律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