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执法部门扣押物品管理的五点建议

02.04.2018  10:21
  石家庄无极县审计局在对部分执法部门审计时发现对扣押物品的管理上存在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有的扣押物品未按规定设立扣押物品财务账册及实物账,有的扣押物品没有出入库清单,不能清楚地反映扣押物品出入库情况,有的扣押物品处理不规范,如某卷宗反映该单位对本案扣押物品予以解除,但未能提供涉案物品退回行政相对人的有关材料;二是扣押物处理不及时, 如有的案件已结案,扣押款也上缴国库,但扣押物一直未能得到处理;三是有的扣押物未按规定保管,如有的扣押物品存储设备不足,有的扣押物品放置无序,未做到“一物一卡”等。 
  对此,为加强扣押物品的管理,提出如下五点审计建议:一是要按照有关扣押物品管理的规定,设立财务账,退回行政相对人的有关材料要齐全; 二是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处理已结案的扣押品,对扣押的实物应当建帐设卡,一案一帐,一物一卡;三是要按日期、物品类别、执法部门等信息录入计算机系统进行入库登记,以便随时查阅;三是要添置必要的存储设施,改善扣押物库房存储条件,对扣押物品应当设立符合防火、防盗、防潮、防尘等安全要求的专用保管场所,并配备必要的计量和存储设备,不断完善扣押物的交接、验收、保管、出入库、定期结算、清仓对账等制度;四是要由单位相关部门共同负责扣押物的处理工作,严格按规定程序、履行规定的手续后方可销毁或处理扣押物;五是扣押物品的出入库均需由办案人员、保管人员和分管领导三方签字认可方能办理,同时建立扣押物品进出库台账,将凭证、文书、台账等资料装订成册,按时立卷归档,进一步完善扣押物品的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