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过现场隐患 查找问题根源——非煤执法组对河北矿业进行执法检查

11.08.2014  19:32
         
          按照工作计划, 8月7日—9日,省安监局监察总队一处李琨处长带队对河北矿业石人沟铁矿和司家营铁矿(露天矿、地下矿)进行了执法检查。两座矿山属于大型省属企业,产值过10亿元,从业人员上千,单班下井人数过百,技术和设备都非常先进,管理水平和总体实力都相对较高。然而,这类大型矿山企业由于生产系统庞大、复杂,高危岗位工人众多,发生重大事故的概率也相对较高,而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必将对职工家庭、企业、政府以及整个社会带来巨大损失,政府监管部门也势必受到责任追究,可以说企业安全生产压力大,安监部门执法检查压力更大。
  对此,执法组在检查过程中首先做到从大处着眼,从小处入手,查看了矿山的图纸、设计和证照、资料,检查了矿山的提升、运输、通风、排水、供电等重要系统,抽查了开采工作面,通过查出的问题和隐患,深入剖析产生的原因,查找管理制度的漏洞,找出企业思想认识层面的问题。其二,执法组注重检查与服务相结合,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下,首先关心企业当前的生产是否连续,企业是否盈利,员工思想是否稳定等,询问企业在安全生产的政策方面、制度方面、技术方面等都有哪些困难,能解决的当场解决,不能解决的带回省局,逐级上报请示,力所能及的为企业解决困难。其三,执法组聘请高水平的央属矿山企业专家进行检查,借助检查,打造一个学习、交流的平台,使得央企专家能够将先进的管理方式、管理经验、管理技术输送到省企,促使省属企业消化、吸收、提高。
  作为大型的地下矿山,石人沟铁矿和司家营铁矿在人力上、设备上、技术上和理念上体现了河北矿业公司的水平,硬件基础较好,企业领导和员工的整体素质较高,管理水平比较先进。但是经过检查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对外委施工单位的管理不够严格,日常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够深入彻底,尤其是露天采场未坚持“采剥并举、剥离先行”的原则,局部地段剥岩严重滞后。在思想认识层面,对一些大的整改工程,过于强调客观原因,主观整改意识不足;对外委单位存在“以考代管”、“疏于监管”、“甩手不管”的苗头。
  检查完毕后,执法组与矿业公司总部及石人沟铁矿、司家营铁矿进行了深入交流,提出五点要求。一要提高政治意识,当前正值中央领导北戴河暑期办公,唐山又在“京-唐-秦”沿线,矿业公司务必认识到当前时期的敏感性和所处地理位置的特殊性,认识到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责任和意义。二要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既要深刻吸取江苏昆山“8·2”爆炸事故教训,引以为戒;又要牢记2009年矿业公司石人沟铁矿“7·11”爆炸事故教训,警钟长鸣,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严防爆破、坠井、透水、中毒窒息等易导致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三要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认真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的要求生产建设,对于司家营露天采场剥岩滞后的问题,要立即做出整改方案,倒排进度时间表,限期整改到位。四要加强对外委施工单位的严格管理,严格按照《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62号令)对施工单位进行考核监督,决不能做“甩手掌柜”。五是对存在的问题,执法组将依法下达法律文书,实施经济处罚,矿业公司要按期整改到位,按时缴纳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