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石家庄市大气污染防治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启动临时性污染减排措施的紧急通知》要求,市环境综合执法支队及时响应,科学组织,迅速行动,圆满完成6月27日0:00至6月28日24:00的临时性污染减排措施启动工作。
一是迅速安排部署,及时发布信息。 6月26日17:30时,市环境综合执法支队应急办接到市环保局值班室转来的石家庄市大气污染防治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启动临时性污染减排措施的紧急通知》后,于6月26日17:45制定下发“石家庄市环保局关于启动临时性污染减排措施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县(市)区环保局、市局各处室和局属各单位严格按照要求,加强对重点大气污染源的执法检查,督导其大气污染防治设施高效运转;加大秸秆禁烧督导检查力度,强化责任追究。并要求上述单位每天15:00时前将措施执行落实总结的电子版报送市局应急办。
污染减排期间,市环保局已经编写上报《石家庄市环保局关于启动污染减排措施的工作汇报》3期,下发预警通知3个,通过市环保局网络、短信平台、手机短信以及电话、传真形式发送、收集、汇总各类信息526条(件)。
二是督导监察,严控工业企业污染排放。 启动污染减排措施后,市环境综合执法支队立即对各县市区污染减排措施启动情况、工作安排情况进行全面督导。各县市区环保局按照网格化管理和应急职责分工要求,加大对本辖区内对燃煤锅炉、工业企业等重点大气污染源的执法检查频次,确保煤堆、灰堆、料堆防尘措施到位,除尘、脱硫等大气污染防治设施高效运转,禁止燃用超标煤炭。强化责任追究,特别是对污染减排期间的偷排超排行为加大处罚力度。
污染减排期间,环境执法支队共出动132人(次)执法人员,对44家(次)重点大气企业的环境监察和督导。全市环保系统共出动1578人(次)执法人员,对529家(次)大气污染企业和燃煤锅炉的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查处部分企业在线设备运行不正常或防扬尘措施不到位问题。
三是严密组织安排,加强全局工作协调。 协调宣教部门加强宣传,做好新闻舆论引导。安排专门科室、专门人员对各级媒体刊载我市大气污染问题进行舆情收集汇总;协调市电视台、市电台播发新《环境保护法》公益宣传片;拍摄留存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有关影视资料。监测中心加强对8个大气自动监测站仪器设备的维护和巡检,保证及时准确发布环境空气数据。每天24小时向有关领导报送空气质量实时监测信息,同时通过网络向公众发布空气质量实时监测数据,为污染减排提供了准确可靠的第一手数据资料。建立与市气象部门的会商机制,积极开展监测预警会商工作,为污染减排措施采取提供技术支持。
市环境综合执法支队
圆满完成临时性污染减排措施启动工作 -
石家庄19:00 30.06.2015 环境保护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