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打击非法违法安全生产 奖励举报者上限升至10万
河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打击非法违法安全生产行为以及建立有奖举报新闻发布会 李茜 摄
中新网石家庄12月22日电(李茜 曹语童)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武志新22日称,为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举报奖励,举报瞒报、谎报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经查证属实后,奖励举报者的最高金额升至10万元。
22日,河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打击非法违法安全生产行为以及建立有奖举报新闻发布会。会上称,河北省今年1月至11月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1340起、死亡966人,同比分别减少115起、117人,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下降7.9%和10.8%。没有发生重大和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
武志新表示,河北省今年发生的安全事故特点概括为:总体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非法生产事故高发,较大事故大幅上升。
近年来,河北省因非法生产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屡有发生,仅今年的1月至11月份河北省就发生了7起,造成了17人死亡。
因非法生产具有隐蔽性强、流动性大、危害严重的特点,不容易被监管部门所发现。为此,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在近日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举报奖励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中规定,举报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事故隐患和瞒报事故,经核查属实后,给予举报者奖励。让非法违法生产行为更全面的暴露在阳光下。
该《通知》明确了举报范围,即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为执法主体的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行业领域非法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瞒报谎报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调查的生产安全事故。主要包括非法行为、违法行为、重大隐患、谎报事故四个方面。
不同于2004年发布的《河北省奖励举报生产安全事故及事故隐患暂行办法》,该《通知》提高了奖励标准。依举报情况的条件不同,将奖励金额从原先的500元到10000元提高到3000元至100000元。
据了解,今年截至11月底,河北省安全监管部门共查实举报96件,兑现奖励30万元。其中非法违法行为举报23件,奖励6.5万元。
据悉,举报人可通过12350举报电话或其他方式提供线索及本人银行账户。经查证后属实的情况,将由安监部门兑现奖励。同时,为保护举报者的隐私,该《通知》还规定了保密措施。令负责受理举报工作的相关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举报人的姓名、工作单位、家庭住址、联系方式、有关案情以及接受奖励等情况。(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