扑朔迷离的房产难题
王大姐给我们打来求助电话,说自己和丈夫“离婚”了,但是还有一套房产没有理清,而现在自己想把房子的问题弄清楚,又遇到了一个更大的问题,就在几个月前她的“前夫”去世了,这下王大姐彻底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王大姐的话让帮忙记者感到十分意外,离婚时难道没有进行财产分割吗?房屋共有又是什么情况?
王大姐所说的“人家”是指长安区拆迁办,因为这套共有房产已经拆迁,而王大姐觉得自己既然拥有房子的一部分,那么之后跟房子有关的事情也应该通知自己,可事情却显然出乎了她的意料。
那么拆迁办为何只让男方到场签字,这就不得不提房产证做过的一次变更。
因为王大姐和丈夫的离婚官司前前后后打了好几年,而拆迁的事情也在同时进行着,所以在法院对房产归属的判决下来之前,拆迁办都是通知当时房产证的唯一所有人,也就是王大姐的“前夫”办理相关手续的。要从程序上来说拆迁办的做法并没有错,现在既然有了新的判决,那么去变更一下不就行了吗?但是王大姐又发起愁来。
为了帮王大姐这个忙,帮忙记者首先和她来到石家庄市房产交易中心档案查询厅,查阅当时房产变更时的资料,谁知这不查不知道,这一查竟查出了一个让王大姐和帮忙记者都大吃一惊的结果来。
感情这根本就不是离婚财产分割的问题,因为王大姐和丈夫的婚压根就没离成!虽然王大姐和丈夫分别起诉离婚多次,中间也曾经有过法院判决离婚的情况,但是其中的一方又在上诉期内上诉了,加上男方在起诉过程中还身患重病,可能是考虑到这些因素,法院最终没有准许离婚,而只是对房产的归属问题做了判决。现在男方又患病离世,王大姐的房屋问题又该如何处理呢?
王大姐还告诉我们,虽然她和丈夫结婚多年但是并没有子女,而且据她了解丈夫的父母也已经过世,针对这一情况,陈律师也做出了他的分析。
现在我们也把律师的分析转告给了王大姐,接下来我们也会陪她去房产部门咨询一下办理相关手续的程序以及需要准备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