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来法院:四项措施扎实推进“一乡(镇)一法庭”建设工作
14.11.2014 16:31
本文来源: 法院
该项工作开展以来,法院党组积极筹划、认真部署,并向县委主管领导做了专题汇报,结合全县正在开展的建立乡镇调解中心的实际,将“一乡(镇)一法庭”工作纳入到县委构建全县大调解体系工作中。同时,通过四项措施扎实推进建设工作:
一是建立专人负责制。完善调解机制,明确新设法庭各项工作、经费保障制度,细化人民陪审员培训、考核等相关制度。并从全院确定了11名基层工作经验丰富的副庭长,任命为新设法庭庭长,确立了法庭庭长定期联系制度,要求各庭长必须一个星期到法庭工作半天,平时有纠纷时随叫随到。
二是完善软硬件配置。统一配备了办公用房、设备,制定了法庭工作职责、工作流程图、人民陪审员工作职责,统一悬挂了国徽、名称标牌,编印诉讼指南、风险提示手册等宣传材料。同时,结合“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为每个法庭配备4名陪审员,在此基础上还增选了11名陪审员,使法院的人民陪审员人数达到了96名,确保了工作正常开展。
三是加强对人民陪审员的管理和培训。针对新增选人民陪审员的特点,法院制定了培训计划和定期学习培训制度,编印了学习资料。分别由刑事、民事、行政等法庭庭长授课,并组织庭审观摩,使得新任人民陪审员能尽快了解法院工作性质,工作流程和简单法律知识,为下一步开展调解工作奠定了基础。
四是加强法庭参与社会综合治理、法治宣传的职能作用。要求各法庭要将案件调解工作与法制宣传教育有机结合,并在所在乡镇、司法所等部门的配合下,利用乡村集市,开展好法律宣传和律咨询工作,努力实现将矛盾妥善化解在基层的目标。
目前,怀来法院完成了全部11个乡镇法庭的设立工作,据统计,有三个法庭已参与诉前调解案件15件,其中9件案件经与所在乡镇党委、司法所配合,成功调解;6件案件已移送中心法庭,引导进入诉讼程序。
编辑:逯永霞
文章出处:河北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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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1.2014 16: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