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四措并举”扎实做好暑期汛期安全生产工作

04.07.2014  22:13
  一是抓住特点规律,排查到位。各有关部门以“一会一卡”的形式将《保定市暑期、汛期安全事故防范要点》,迅速传达到每一个企事业单位。并督促所有企事业单位,结合自身实际,针对本单位暑期、汛期安全生产的特点和规律,明确防范重点,制定具体措施,严格按照“厂(矿)级月排查、车间周排查、班组岗位每日每班排查、危险源点每日定时巡查”的规定,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活动。
  二是注重工作实效,整改到位。对于排查过程中发现的各类隐患问题,认真跟踪、督办整改,逐项规定完成时限和要求,逐项明确承办责任和督办责任。特别是对安全渡汛有影响的尾矿库隐患、校舍危房、危桥、病险水库、道路交通隐患等,积极除险加固和隐患整改。对不能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标准要求完成整改的,坚决采取停产、停用、撤人等措施,并制定安全监控措施,确定专人监控,坚决避免事故发生。
  三是盯住重点环节,监控到位。各有关部门对本辖区、本系统容易受高温、强降雨、强雷电影响而容易发生事故的企业、场所、部位和事项,逐一进行摸排,并拉出名单,有针对性的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明确分包监控的领导干部、工作部门、工作人员,严格落实责任,严防死守;积极督促相关企业单位严格落实暑期、汛期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对相关设备设施运行情况的检查,特别是对各类危险源点,严格落实企业负责人和专业技术人员定时巡查制度,遇有极端恶劣天气,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现场盯守,停止危险性作业。
  四是加强应急管理,值守到位。认真落实暑期、汛期应急值班制度,实行24小时领导带班和专人值班,制定和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加强与气象、水利等部门的联系,及时掌握汛情及恶劣天气的预测预报,建立健全联动和协同应对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机制,确保高温、汛情等信息和调度指令的畅通;各应急救援队伍积极做好备勤工作,保证车辆和装备的完备有效,并加强应急演练,确保遇有险情能够有序、有力、有效应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