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所有排污单位明年起实行有偿排污

25.10.2015  11:37

  目前,省会已全面开展主要污染物排放权初次核定和分配工作,为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奠定基础。预计年底前,全市将完成所有行业现有排污单位的排污权初次核定。以后,所有排污单位将实行有偿排污。

  据石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主要污染物排放权,是指在年度许可排放量内,排污单位按照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向环境直接或者间接排放主要污染物的权利。而初始排污权核定和分配,则是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的前提与基础。

  初始排污权如何核定和分配?具体到一家排污单位该如何操作?据介绍,目前省环保厅已下发《河北省排污权核定和分配技术方案》,是全省现有排污单位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核定和分配的依据。《方案》明确了“初始排污权”、“政府预留排污权”、“区域可分配排污权”和“可出让排污权”等的定义,以及规定了“初始排污权核定原则”、“初始排污权分配原则”和“初始排污权核定程序”。比如,在“初始排污权核定原则”中规定:“对于已制定重点污染物排放绩效值的行业,按照绩效值核算重点污染物排放量,与排污单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总量指标进行比较后,取小值作为现有排污单位的初始排污权。

  石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根据国家和省相关规定及省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2015年底前,全市将完成所有行业现有排污单位的排污权初次核定;2016年底前,所有行业现有排污单位将全面推行排污权有偿使用。

  “也就是说,届时每家排污单位都需要先购买排污权后,才能排污。”这位负责人说,“排污权有偿使用全面推行后,省会各排污企业也可通过市污染物排放权交易平台,对排污权进行买卖,进一步激发企业治污减排的主观能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