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22所普通高中开展自主招生改革试点
中新网河北新闻6月24日电(俱凝搏)为推动石家庄市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建设,扩大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自主权,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做好自主招生工作,石家庄市教育局出台的2019年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工作通知中规定,在石家庄市22所普通高中开展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工作。
通知中规定,2019年在石家庄市第一中学、石家庄市第二中学、河北正定中学、河北辛集中学、石家庄实验中学、石家庄第二实验中学、石家庄市第五中学(二中西)、石家庄市第十五中学、河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石家庄外国语学校、石家庄市第六中学、石家庄市第九中学、石家庄市第十二中学、石家庄市第十三中学、石家庄市第十七中学、石家庄市第二十中学、石家庄市第二十一中学、石家庄市第二十二中学、石家庄市第二十三中学、石家庄市第二十七中学、石家庄市第三十八中学、石家庄市第四十二中学等22所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开展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改革试点。
在自主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中规定,各试点学校自主招生人数不超过年度招生计划总数的5%。自主招生试点学校招生范围按照试点学校原招生范围确定。
通知中还明确规定了报名条件,(一)应届初中毕业学生且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等级不少于3个“A”,并不得有“D”的方可报名。(二)报名参加自主招生的学生,品学兼优,或在某一学科、某一领域(如创新发明、信息技术、自然科学、文学创作等)具有明显的学习潜质或才能。(三)所有参加自主招生学生必须参加全省统一中考。
本次自主招生时间为6月1日至中考填报志愿前,考生从石家庄市教育局官方网站(http://www.sjy.net.cn/)登录“石家庄市公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报名服务平台”,根据报考条件选择一所公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试点学校进行报名。并通过相关测试和面试环节。试点学校依据测试、面试等情况于6月29日上午12:00之前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对于连续两年完不成自主招生计划的试点学校,按照未完成招生数量核减次年自主招生计划。
通知中还规定,被正式录取的考生应在中考填报志愿前到被录取学校报到,办理入学手续,享受统招生待遇。录取结束后,试点学校将自主招生正式录取名单(含考生姓名、初中毕业学校、身份证号、中考考生号等)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和市考试院中考科备案。若试点学校自主招生人数不足年度招生计划总数的5%,剩余招生名额将转录为统招生。未被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按照考生填报的中考志愿录取。对于连续两年完不成自主招生计划的试点学校,按照未完成招生数量核减次年自主招生计划。(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