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中介问题合同:进退两难
下面我们要说的,是关于中介二手房买卖的事情。如果电视机前的您,现在或者将来也有交易二手房的打算,不妨看看我们的报道,顺便也再次给您提个醒。前一阵小杨通过世泽房产中介的介绍,看中了一套二手房,因为小杨没有全款购房的能力,所以选择了贷款买房。成交价八十多万元的一套房子,小杨需要交首付款三十多万元,也就是在交首付款的的时候,小杨遇到了让自己困惑不已的问题。
让小杨困惑不已的原因,正是他和中介公司签订的这份合同。
等到6月13号的时候,世泽房产中介给小杨打电话,要求小杨把首付款打到中介公司的账户上。可按照小杨所了解到的政策,这钱不应该打给中介公司,而是需要打到房产交易管理中心的资金监管科才对。
在这份三方协议中我们看到其中有这么一条明确写着:资金监管:丙方,也就是世泽房产中介,需将所保管的,本合同项下交易结算资金,全部存入石家庄世泽房产经纪有限公司,在特定银行开立的,房产交易结算资金专用账户内,进行统一监管。
中介机构没有资格做资金监管,世泽房产中介的合同上却赫然写着,要替买房人进行资金监管,显然合同上的内容,是违反了相关法规要求的。
一想到也许要掏为数不少的违约金,小杨夫妇立马慌了神。但即便如此,小杨一家还是不愿意将首付款打给中介公司。
小杨一家的担心并非没有缘由。一方面中介公司挪用客户房款的事情,新闻里时常也有报道。另外一方面,对方明明没有监管资格,却硬要履行监管之事,如此越权行为则更让他们不敢把钱放在中介公司里。
关于此合同是否合法有效,我们也也咨询了栏目的法律顾问。
虽然世泽房产中介的这份合同存在问题,但是作为小杨一家而言,他们的确也是很想买下来这套房子,并不想因为这个问题而错失房源。
目前的小杨一家,可谓是处在了前怕狼后怕虎的境地,一边是怕终止合同房源没了,一边是怕继续履行合同,三十多万的首付款放在中介那里又不放心,万一出了点啥问题,那可怎么办呢?
面对小杨一方,坚持要把首付款打给监管机构的要求,世泽中介的另一位经理,也给出了更加详细的解释。
用这位经理的话来说,银行方面必须要确认首付款到位之后,才会给小杨审批贷款手续,因为小杨是通过中介跑的贷款,首付款自然而然得先存到中介的账户上才行。在这方面,作为中介公司也是和银行有协议的。
按照刚才经理所说,如果小杨不把首付款交给中介办贷款的话,后续一切工作都将无法再继续下去。只有等到贷款审批完成之后,中介才会把小杨的首付款,移交给监察机构进行监管。
据房产管理中心负责人介绍,因为自身情况不同,每个房产中介的工作流程也是有所差异的。像世泽房产这样,需要以类似的方式来获得银行的贷款审批,也算是属于正常的。
但是在这个过程当中,买方客户存在你中介里的钱,中介只能算作是临时保管,绝对不能称之为资金监管。
就拿世泽房产的合同来说,上面还明确写着,中介会把保管过后的钱,全部存入自己的账户内进行统一监管,这样的内容显然是不对的。
既然世泽房产表示钱最后肯定会转到房管局,那为什么他们在合同上却不做体现,只是提到了自己监管呢?
据管理中心介绍,资金监管政策的出台,也是在很大程度上,规范了房产中介公司的操作,保证了广大买房和卖房者的财产安全。
除了能够规范买方、卖方和中介三方的行为之外,资金监管的另一个重要作用,就是可以将交易过程中的问题前置,减少买卖中的纠纷。
通过小杨这件事情,对于今后大家在交易二手房过程当中,应当注意的事项,市房屋产权交易管理中心,也做出了相关必要的提醒。
在一次又一次的奔波中,小杨一家又是跑管理部门咨询、又是跑银行核实情况,最后还让房产中介写了一份不挪用款项的保证书,最终还是选择了继续购买这套房子。在这里我们想说的是,一、世泽房产中介的合同存在着问题,这是显而易见,并且需要马上进行整改的。二、买房子对于大多数来说,真的是一生中的大事,一旦上当受骗的话当事人会很难承受这种代价。所以一定要谨慎谨慎再谨慎。三、 任何交易和买卖的过程,除了法律约束之外,我们人与人之间,还需要建立一种相互的信任,这种信任以点带到面,就是整个社会的诚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