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房产中介经理吞公款7万获刑三年半

24.11.2014  12:02

    本来凭着自己的努力,张杰从房产中介的小职员升任为房产中介经理。可是却因为贪欲,非法侵占公司7万余元,用于偿还个人债务及个人消费。昨日,新华区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张杰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

    2011年,张杰进入石市某房产中介公司工作,由于勤奋努力,工作业绩突出,两年后的2013年6月,被公司领导重用担任了分公司经理,后又同时兼任了三个分店的店长职务。随着职务的不断提升,权力的不断增长,张杰的心理逐渐产生了变化,他开始对公司的业务款打起了歪主意。从2013年的10月开始,张杰利用收取、保管客户缴纳业务款的职务便利,采用私自隐匿收款收据存根联、不上交公司财务部门的手段,私自将客户缴纳的业务款7万余元侵占并用于偿还个人债务和个人消费所用。

    在公司11月的年终审计账目时,公司发现了张杰侵占款项的行为,张杰自知理亏,便给公司写下了一份保证书,保证归还公司款项,并于写下保证书的次日,归还了公司2000元,但是此后张杰就再也没能给公司归还侵占的款项并自行离职不知所踪。公司无奈,只能选择报警,经公安机关侦查于12月将张杰抓获归案。

    具有一定工作能力的张杰本来可以凭借自己的努力在公司获得良好的发展空间,但是,他却因一时的贪念被金钱蒙蔽了双眼犯下了也许会让自己后悔一辈子的错误,这真是应了那句老话:“莫伸手,伸手必被捉。”(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记者冯月静 通讯员李硕 丁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