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8户困难家庭获得人道救助
近日,经省红十字会执委会,研究决定对228户困难家庭实施人道救助,困难家庭将获得39.8万元的人道救助。
本次的救助对象为通过市、县红十字会上报、省直单位向省红十字会提出申请、社会爱心人士帮助求助者申请、直接到省红十字会求助、新闻媒体重点报道等途径收集的求助信息,经核实符合《河北省红十字会便民救助工作方案(试行)》规定的救助条件,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为公正公平公开地救助困难群众,省红十字会制定了《实施方案》,确定了“以人为本、为民解困,量入为出、适度救助,救急为主、缓解困境,方便快捷、公开透明”的救助原则,具体工作中坚持“四个优先”:对重病、急病和花费较多、负债较大的困难家庭优先安排;对“三献”捐献者困难家庭和省级以上劳模、先进工作者等功勋荣誉获得者困难家庭优先安排;对积极参加“博爱一日捐”和给予红十字事业较大支持的省直单位优先安排;对按照统筹管理办法及时上解“博爱一日捐”募捐资金,积极对困难群众开展救助工作的市级红会上报的困难家庭优先安排。根据申请救助家庭的困难程度,重点考虑家庭患病人数的多少,治疗过程中自己花费的多少,借了多少外债,是否有低保,是否五保户,是否残疾人等因素考虑救助金额,定向救助除外,拟划分为五类救助标准:一类救助标准:遭遇重大、意外灾害,或一家多病,病情危重,治疗花费巨大,生活极度困难的家庭,原则上救助1万元。二类救助标准:患重大疾病且病情危重,医疗费用数额大,无力维持基本治疗,家庭生活十分困难的家庭,原则上救助5000元。三类救助标准:患重大疾病,医疗费用数额较大,陷入生活困境的家庭,原则上救助3000元。四类救助标准:患重大疾病,医疗费用数额较大,经济收入有限,因病致贫的家庭,原则上救助2000元。五类救助标准:患重大疾病,医疗费用数额较大,经济收入有限,生活困难的家庭,原则上救助1000元。
省红十字会对所有申请救助的困难群众,在核实信息后,会同市县红十字会积极开展救助,并在保护求助者隐私的情况下,将求助人信息通过官网、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向社会发出呼吁,争取社会各界支持。在此,我们呼吁社会各界、爱心组织和爱心人士伸出援助之手,奉献您的爱心,帮助更多需要帮助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