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沽源县残联 对39户因病残疾人家庭实施应急救助

23.11.2016  04:35

            根据市残联《关于做好2014年度残疾人应急救助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对具有本县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因重特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城镇和农村低保残疾人家庭实施应急救助。

河北省张家口市沽源县残联按照要求,从年初开始就着手此项工作,积极宣传,并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进行材料整理。年内,申请救助的残疾人家庭39户,救助比例市残联按个人自付部分5-10%进行核算且最高救助金额不超过1万元,县残联还将每户给予资金配套,他们将每人得到救助金额2000—10000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