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清退11063户低保户
本报讯 (记者李嘉,通讯员夏福玉)多年来,由于相关行政部门间登记和管理信息不能共享,致使城乡困难群众的家庭收入和财产认准困难,违规享受低 保的现象时有发生。为使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在“阳光”下运行,今年我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低保复核“归零行动”,截至目前,全市已完成196680户的城乡低保复核和重新登记任务,清退不再符合低保条件的低保户11063户(含死亡后取消保障待遇户),占低保对象总户数的4.8%;已完成重新登记191100户,占低保对象总户数的83%。全市城乡低保的公示率达到了96%,保证了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据悉,截至今年11月底,全市现有城乡低保对象231344户、306619人,占辖区总人口的8%。为及时回应群众反映错保问题呈多发趋势的问题,我市对现有城乡低保对象进行重新 复核和重新登记,专项治理“关系保”、“人情保”和“错保”,最大限度地减少城乡低保工作的误差率。
为了开展好城乡低保复核“归零行动”,市民政局印发了《承德市城乡低保对象档案管理11份制式表单》,规范和首次统一了全市的城乡低保对象重新登记档案;出台了《承德市最低生活保障民主 评议(阳光听证)办法》和《承德市最低生活保障公示办法》,重点督导低保阳光听证和公示。低保复核期间,工作人员进村(居)委会、入低保户、见低保对象本 人。重点审查了现有低保对象的家庭成员、家庭收入和动产、不动产状况,特别是重点详查全市现有城乡低保对象的第三类人员,即:“收入来源不固定、家庭成员 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
同时,开展“阳光听证”,我市逐村召开民主评议听证会,对现有低保对象进行重新评议和审 核。听证会由乡镇或街道民政办主持,由包村干部、村两委班子成员和不低于三分之二的村民代表组成民主评议小组,通过票决的方式决定是否继续享受低保。投票 未达到80%的低保对象取消低保待遇。目前,全市共有2360个村实行了“阳光听证”,占全市行政村总数的95%。
今后,城乡低保申请的受理权由村(居)委员会上收到乡镇(街道)民政办。按照《河北省最低生活保障经办人员和村(居)委员会成员近亲属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备案管理办法》,县区民政局100%入户核查,从严审批,治理“关系保”和“人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