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着力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

11.12.2014  13:42

      今年以来,我省民营经济总体呈平稳较快的增长态势,在我省经济版图中占据“三分天下有其二”的格局。然而长期以来,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发展也面临着困扰和难题,其中融资难就是难题之一。
      今年我省出台的《关于大力推进民营经济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促进民营经济加快发展的49条措施,其中强化金融服务、加大财政扶持、完善公共服务等多个板块的9条措施直接涉及企业融资问题。为此,我省进一步加大了破题力度,以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困难。
      数量占1/3的初创期小微企业,是中小微企业融资难的最突出群体
      融资难,突出表现在中小微企业当中。据省工信厅中小企业处统计数据显示,总体来看,今年以来全省中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增加了,增速也比较快,1-10月同比增长13.08%,但同时,企业数量也在增加,增速为9.7%,相对广大中小企业的资金需求来讲,还不能满足,88.6%的企业仍然缺资金,特别是数量约占1/3的处于初创阶段的小微企业。
      这些企业数量多,且普遍表现为基础资金规模小,资金投入需求大,虽然有产品、有技术,但生产经营风险压制企业流动资金难以快速周转,原始筹资和资本积累难度较大。同时,这些企业向金融机构融资条件薄弱,土地厂房设备等有效抵押物严重不足,生产经营时间短、规模小造成信誉度较低,在目前银行的贷款体制机制下,基本拿不到贷款。据有关资料测算,银行贷款对小型企业覆盖率20%、微型企业几乎为0。
      此外,在证券市场上,由于门槛高、融资时间长、费用高、程序多、控制严,资本市场融资困难重重。在债券市场上,由于发行债券条件严格,符合发行中小企业债、集合债等债券的中小微企业更是少之又少。虽然不少企业通过民间借贷缓解资金压力,但近来三角债、多链借贷的逐渐增加,以及民间借贷中介机构的不规范,加大了企业借贷成本,导致企业经营负担过大,借债资金链风险加深。
      融资困难还体现在融资贵和信用缺失。融资贵方面,中小微企业融资除承担基准利率和浮动利率外,还要承担抵押物登记评估费用、担保费用、保险费用、鉴证费用等中间费用。银行对中小微企业贷款的年化利率普遍在10%-12%之间,农村信用社的贷款利率在13%-15%之间,小贷公司和民间借贷的利率在20%以上。同时,多数银行放款附带条件。民间融资利率上升,应急式短期民间高利贷年利率近40%。
      信用缺失方面,大多数中小微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没有有效资产抵押,企业管理不规范,财务账目不健全,生产经营、财务数据缺乏透明度,普遍缺乏信用观念,对融资信用的重视不够,真实信用评估困难,银行风险识别和预期需要耗费更多的成本。同时,一些企业投机取巧、弄虚作假,存在拖欠、逃废债务现象。在企业信用信息方面,目前尚未建立统一的企业信用信息平台。
      明年八个着力点瞄准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
      “企业的困难就是我们工作的重点。明年我们将把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作为重点,强力突破。”省工信厅融资担保处处长刘明敬介绍了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困难的八个着力点。
      融资服务送上门。组织编写企业融资指南,把融资方式、融资产品、融资政策送到企业。支持各金融机构不断创新金融产品,开展形式多样的产品推介活动。借助省中小企业平台网络等公共服务机构,开展融资产品展示和对接服务。
      解决金融机构贷款不规范操作问题。各地政府部门要切实加大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监督检查力度,认真解决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贷款实际规模不到位、贷款统计不实、过度操作表外贷款业务等不规范操作问题,确保央行、银监会提出的对小微企业信贷投放“增速不低于全部贷款增速,增量不低于上年”落实到位。
      设立信贷调节资金。建议各级政府拿出一定资金设立信贷调节资金,用于对金融机构服务小微企业的风险补偿、对小微企业转贷的资金周转、对“助保贷”等信贷模式的铺底资金,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放贷。
      拓展融资渠道。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开设分支机构,组织引进域外银行,大力发展村镇银行、小贷公司、基金公司、投资公司,扩大中小微企业间接融资总量。加强中小微企业上市培育,实现每个县(市、区)都有上市企业。推进中小微企业发行集合债券、集合票据。
      提高担保能力。提高融资性担保机构规范运作能力和风险管理水平。推动小型担保机构整合,增强担保实力。建立政府主导的融资再担保机构,为民营担保机构和小规模担保机构提供增信、分险服务。
      打造产业集群融资平台。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在规模较大的园区、产业集群公共服务平台开设分支机构,与园区、行业协会、商会合作,量身定制特色金融产品,力争每个省级示范平台有2-3个金融机构专办员。大力引进风险投资公司,支持初创期技术密集型小微企业发展。
      搭建信用信息平台。依托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等,完善中小微企业数据库,搭建统一的中小微企业信用信息平台,实现资源共享。借鉴先进省市经验,开展小微企业信用评级试点,大力培育发展信用信息评价机构,为企业增信提供服务。通过增强中小微企业信用,使银行业金融机构能够放心放贷。
      加大绩效考核力度。建议银监部门设立银行业金融机构存款偏离度指标,研究将其纳入银行业金融机构绩效评价体系扣分项。设立服务中小微企业成效指标,研究将其纳入地方商业银行绩效评价体系加分项,引导其为中小微企业提供差异化金融服务。

      来源:河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