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强力推进扬尘综合整治
(记者吴绍冰)为确保全省大气环境质量持续好转,我省日前制定了《河北省扬尘综合整治专项实施方案》、《河北省露天矿山污染深度整治专项实施方案》,把扬尘污染治理纳入日常管理全过程、各环节,强力推进扬尘综合整治。
在建筑施工扬尘综合整治方面。加强建筑施工工地管理,实现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出入车辆冲洗、路面硬化、拆迁工地湿法作业、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百”。县城以上城市建成区内施工现场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现场未密闭搅拌砂浆,严控拆除作业现场扬尘污染,严格渣土车运输管理。2017年全省施工工地扬尘整治达标率达到95%,2018年达到100%。
在道路扬尘综合整治方面。加大对无防抛措施、污染道路的运输车辆查处力度。做好公路日常养护及路面病害处理。实施城区道路网格化保洁管理。加强道路机械化清扫力度,2017年,城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设区市达到80%,县级城市达到70%;到2020年,城市出入口及城市周边重要干线公路路段、城区道路能实行机扫的区域基本实现全覆盖,公路路面范围内达到露本色、无浮土。
在工业料场扬尘控制方面。严格执行工业企业煤场、料场、渣场扬尘污染控制技术规范,建立台账,做好料堆场的建设、管理和使用工作。2017年底前,钢铁、水泥、平板玻璃、陶瓷、焦化、铸造行业企业料堆实现规范管理,粉状物料实行封闭式储存和输送;2020年底前,工业企业料堆场全部实现规范管理,对环境敏感区的煤场、料场、渣场实现在线监控全覆盖。
在严禁秸秆露天焚烧方面。建立秸秆禁烧网格化监管机制,落实县乡村包地块责任制,实现对辖区内秸秆禁烧全方位、全覆盖、无缝隙监管,做到人员、责任、措施、奖惩到位。加大秸秆综合利用的扶持力度,提高秸秆肥料化、资源化、能源化利用水平。到2017年底,全省秸秆焚烧火点明显减少,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6%。到2020年,全省秸秆焚烧火点大幅度减少,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6%以上。对城市周边和农村垃圾进行集中、有效、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市县要安排专项资金保障农村垃圾处理运维,推行第三方治理模式,最大限度减少垃圾随意倾倒和焚烧。
在露天矿山整治方面。暂停露天矿山新上建设项目核准或备案、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审批,暂停新设露天矿业权审批。对1170个有证露天矿山,继续按照环评要求和排污许可标准实施停产整治,主动申请关闭的,2017年10月底前完成关闭;到2018年底,经整治仍不达标的,一律不得恢复生产。按照宜林则林、宜耕则耕、宜草则草、宜建则建、宜景则景的原则,对427处责任主体灭失露天矿山迹地进行修复绿化,减尘抑尘,2017年10月底前完成256处,2018年10月底前全部完成。充分利用卫星导航、遥感、无人机等先进技术,加强对矿山、矿区、重点区域生态环境动态监测,及时掌握矿山生态环境变化情况。加强日常监管,提高巡查频率,常态化打击无证采矿、环境污染、特别是政府已明令停产整治而拒不停产或擅自生产的非法行为,严防“死灰复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