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建立打击“地条钢”举报机制

09.06.2017  09:21

  (记者张青果)近日,省工信厅发出举报“地条钢”违法生产企业的通告,群众可通过电话、信件和当面举报的方式,举报“地条钢”违法生产企业。

  “地条钢”是以废钢铁为原料、经过感应炉等熔化、不能有效进行成分和质量控制生产的钢及以其为原料轧制的钢材,一直是国家要求淘汰和严厉打击的对象。今年,党中央、国务院明确要求要将依法依规彻底取缔“地条钢”作为钢铁去产能的首要任务。

  始终保持打击“地条钢”的高压态势,我省日前特建立打击“地条钢”举报机制,举报受理范围包括:“地条钢”生产企业;已取缔的“地条钢”生产企业将生产设备异地转移或转移后复产的;名不副实,打着铸造企业的幌子违法生产“地条钢”的企业。

  接到举报后,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在1个工作日内填报完成《“地条钢”违法生产举报线索交办单》,转被举报企业所在市人民政府,由所在市人民政府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被举报企业的调查、处理和反馈工作。

  据悉,举报受理期限截止日期为2017年6月20日,举报人及举报信息将被严格保密。举报电话:0311-87800013(工作时间)、0311-87908738(节假日);传真:0311-87800013;来信/来访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和平西路402号415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