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山洪灾害调查评价工作全面展开
6月13日,省防办在石家庄组织召开全省山洪灾害调查评价工作动员暨培训会议,对我省山洪灾害调查评价工作进行总体部署,对相关市县的主管负责人和有关技术人员共计40余人进行培训。此次会议标志着我省山洪灾害调查评价工作全面启动。
我省山洪灾害防治区包括石家庄、承德、张家口、秦皇岛、唐山、保定、邢台、邯郸8个设区市,涉及66个县,总面积约10万平方公里,约占全省国土面积的53%。通过实施山洪灾害调查评价,可以准确、真实、全面掌握全省山洪灾害的区域分布、灾害程度、主要诱因,划定山洪灾害危险区,确定预警指标和阈值,为全省山区防汛监测预警和防御、实施工程治理提供依据。按照财政部、水利部的统一部署,2013年我省选择了10个受山洪灾害威胁严重的县(市、区)开展山洪灾害调查评价工作,2014~2015年计划每年对28个县(市、区)实施山洪灾害调查评价工作。
自国家开展山洪灾害调查评价工作以来,我省积极探索、认真谋划,各项工作进度一直处于全国前列。按照国家有关要求,组织编写了《河北省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实施方案(2013-2015年)》和《河北省2013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实施方案》,组织实施了山洪灾害调查评价部分工作的招投标,并向各有关市县下达调查评价工作资金。为规范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起草了《河北省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和《河北省山洪灾害防治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作为这项工作的技术支撑单位和任务承担单位,投入充足的人力开展工作,并选择承德市围场县的吉布汰小流域作为山洪灾害调查试点,在各级防汛部门的积极配合下,利用一个多月的时间完成试点的各项内业整理和外业调查任务,为全面开展工作积累了经验。
会议要求各市、县今后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严格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来源:省防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