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实现所有市场主体“多证合一”全覆盖
(记者常素莉)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5月10日以来,我省已在全省范围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和《出口货物原产地证明书登记证》纳入“多证合一”改革,实行企业“八证合一、一照一码”和个体工商户“四证合一、一照一码”,实现所有市场主体“多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全覆盖。
据了解,这是我省继2016年在全国较早实施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统计登记信息备案、公章刻制备案、社会保险登记证“六证合一”之后,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进简政放权的又一创新举措,标志着新一轮“多证合一”改革升级启动,将为打造一流的营商环境注入强劲动力。
去年,国务院作出“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部署。我省将“多证合一”改革列为2017年重点改革任务之一,强力推进。省工商局牵头统筹谋划改革,加强制度设计,优化审批流程,本着“成熟一个、整合一个”的原则,深入推进“多证合一”改革,在省商务厅、省贸促会等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下,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和出口货物原产地证明书登记证作为第一批整合证照事项,实现了“多证合一”改革扩容升级。
“多证合一”改革凸显政务服务便捷、高效、节约原则,通过“一窗受理、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互认”,统一受理窗口,简化申请材料,优化审批流程,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给企业和群众创业投资带来更大便利。据统计,自2015年实施“三证合一”改革以来,我省市场主体始终保持旺盛发展势头,增速连续两年保持全国第一,到今年4月底,全省市场主体总量达到418.07万户,在全国排位由第10位跃居第7位。
下一步,我省将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的指导意见》部署要求,从全面梳理、分类涉企证照事项入手,按照“应合尽合”的原则,将涉及市场主体登记、备案等有关事项和各类证照进一步整合到营业执照上,实施更大范围“多证合一”,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准入制度性成本,激发市场活力,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据悉,在国务院“五证合一”部署之前,我省就积极探索推进“多证合一”。分别于2016年6月1日、7月1日,提前将统计登记、公章刻制备案纳入“多证合一”;2016年10月1日按国务院部署将社会保险登记证纳入“多证合一”,“三证合一”升级为“六证合一”,走在了全国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