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启动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

18.09.2014  18:15
      (刘宇)我省部分设区市将于2014年9月至2015年12月,实施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石家庄、张家口、唐山、秦皇岛、邢台市作为我省实施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市,其他设区市、省直管县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展试点工作。在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自愿的基础上,试点期间在试点市的规模以上、高风险食品生产企业和大型超市、餐饮服务单位、校园食堂先行开展试点工作,逐步扩大覆盖范围。鼓励试点市除上述企业以外的企业以及非试点市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积极投保。

      据了解,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对食品安全事故受害人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能够为食品生产、加工、销售、餐饮服务等各个环节的食品安全问题提供风险保障。建立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充分运用责任保险经济手段加强和改善食品生产经营质量管理,是强化食品安全事故风险管控和有效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重要措施,有利于增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质量安全意识,防范事故发生,促进食品产业持续健康发展。试点工作将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原则,探索将责任保险机制引入食品安全领域的方式和途径,逐步在全省建立起责任保险与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相结合的良性互动机制。通过开展试点工作,摸底、整合食品企业现有投保种类,研发全省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产品、健全服务体系及扶持政策,探索建立第三方或权威机构的食品安全责任认定方式,促使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事故查勘和预防、责任认定、损害鉴定评估、承保理赔等各项机制不断完善,为建立我省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奠定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