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正式启动
07.11.2014 14:58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加快推进我省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体系建设,保障消费者使用安全,近日,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并印发了《河北省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监测范围、职责分工、实施步骤和管理要求。按照《方案》的职责分工和进度安排,明确省药品监测评价中心具体承担全省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业务工作,开展监测机构和监测哨点技术能力建设和技术培训工作,完善监测工作机制,全面开展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
11月5日,在前期完成6所省级监测哨点的遴选工作的基础上,省药品监测评价中心组织召开了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座谈会,省局保化处张忠副处长、省药品监测评价中心吕骏轻主任、李永辉副主任和6家哨点医院皮肤科主任参加了会议。
会上,张忠副处长对我省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背景、现状及意义进行了介绍,提出了工作要求。吕骏轻主任强调要按照《方案》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切实做好该项工作。李永辉副主任对《方案》进行了解读,省药品监测评价中心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人员讲解了化妆品不良反应诊断标准和报告表填写规范。
首批6家省级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哨点医院的确立,标志着我省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正式启动。此次遴选的6家监测哨点分别为: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河北医科大学第三医院、河北医科大学第四医院、河北省人民医院、河北省中医院、河北大学附属医院。今后,消费者在使用化妆品过程中如出现疑似不良反应症状,可在第一时间到这6家哨点医院就诊、咨询,并由监测哨点向省药品监测评价中心进行报告,做到化妆品不良反应早发现、早报告、早预警、早评价。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07.11.2014 1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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