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为农民工讨薪有哪些实招

02.02.2016  09:40

□本报记者 郭 东

去年11月召开的全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要把春节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当作一件大事,努力从源头上、制度上解决欠薪问题,建立健全预防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

2个多月来,全省各地为保障农民工权益,早谋划、细排查,重清欠、严处置,制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联动机制、失信企业联合惩戒机制等,确保农民工尽早拿到工资。

机制创新给农民工讨薪添了底气。去年以来,全省已累计为24.3万劳动者追发工资待遇23.8亿元,督促用人单位为4.6万劳动者补缴社会保险费3684.9万元,有效维护了农民工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

处置快了——

反映欠薪问题第三天,他们就拿到了工资

2015年12月17日下午,内丘县劳动监察大队,89名拿到了工钱的农民工送来锦旗,连连道谢。

去年年初,来自内蒙古、河南、湖南等地的89名农民工在内丘县一建筑工地从事楼体外墙保温工程。工程结束后,他们没能拿到103万元工资。

2015年12月15日,在该县信访局,30多名农民工前来讨薪。“农民工涌进了信访大厅,情绪激动。”想起当时的情景,内丘县劳动监察大队队长高文革仍心有余悸。人社、建设、公安等部门立即联合启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程序。县人社局局长高申甲当场承诺,三天之内让每个人都拿到工钱。

当天下午,在建筑工地工棚里,劳动监察和建设部门人员一起,逐一核实农民工被欠工资金额。一直到22时,终于算清每人的工资数额和工资总额。

虽然承建方对拖欠工资数额并无异议,但他们以开发商拖欠工程款为由,拒绝支付农民工工资。开发商则以房子卖不出去为由,表示没钱支付。案件陷入了僵局。“能不能从银行贷款?”最后,劳动监察人员协调双方通过车辆抵押筹款,办理了贷款。第三天上午,89名农民工终于领到了工资。

“避免欠薪案件久拖不决,必须建立快速处置应急机制。”高文革告诉记者,内丘县建立了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协调联动。公安部门现场维护秩序,人社部门组织协调。如果是建设领域的工程则通知住建部门解决处理,如是水利建设工程则通知水务部门进行处理,各乡镇、工业园区内用工单位拖欠问题由各乡镇、园区负责。快速处置应急机制把恶意欠薪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

去年以来,我省坚持对欠薪隐患早发现、早介入、早处理,强化重点领域和重点企业日常监管,坚持关口前移、重心下沉。从去年8月开始,我省已列出119个欠薪重大隐患和风险点,把排查出的重大案件及隐患登记造册,明确牵头单位和责任人员并限时解决。

协作多了——

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联动形成强大合力

许多欠薪案件,单靠人社部门很难解决。为此,文安县建立了多方联动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机制,人社部门在受理投诉时,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欠薪单位和个人,在规定期限内向公安部门移送,由公安部门进行立案调查,运用法律手段惩罚恶意拖欠行为。

“要不是你们帮我们要回了工钱,几个月的活儿算是白干了。”近日,文安县劳动监察大队工作人员将追回的134万元工资,送到刘中华等96名农民工手里。

文安县劳动监察大队队长巩文明告诉记者,文安县左各庄镇清河佳苑小区工程于2013年施工,施工单位为江苏中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工程结束后,施工单位拖欠工资180余万元。

2015年1月22日,文安县劳动监察大队对案件立案调查,随后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将此案移交公安局。2015年3月10日,施工单位负责人申义发被公安部门抓捕并拘留。2015年5月21日,文安县公安局将此案移送文安县检察院。同时,劳动监察大队动用工资保证金和应急周转金,为农民工发放被拖欠工资。

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联动形成强大合力,提高了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2015年,文安县共为1235名农民工追发工资781.06万元,2014年10月以后新开工的建设项目未发生一起拖欠农民工工资越级上访事件。

去年以来,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领导小组采取多种措施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调度,人社部门发挥统筹协调、督促检查作用,加强与公安等部门协调配合,强化部门联动,去年共有7200多件欠薪案件获得处理。

惩戒严了——

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发现一起,移送一起,遏制恶意欠薪违法行为

近日,62名农民工到定州市信访局反映情况,称在定州市新一中、香江大厦以及保定监狱、雄县温泉工地安装中央空调期间被拖欠工资。定州市劳动监察大队迅速立案调查。经查,这4个工地的空调安装项目承建单位均为河北奥利冷暖设备安装有限公司,该公司将工程转包给了郭中起。郭中起已支取工程进度款,但未及时支付62名农民工工资。定州市人社局依法向郭中起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其限期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但郭中起逾期拒不支付。

定州市人社局依法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公安机关立案后,依法刑事拘留郭中起。定州市人民法院判决郭中起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2万元。

“恶意欠薪就应该受到严惩。”定州市劳动监察大队副队长路金说,以往因为约束机制和纠错机制的缺位,许多欠薪老板拒不支付工资。定州市将“欠薪入罪”作为惩治欠薪老赖的利器,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发现一起,移送一起。对于人社部门受理的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公安机关主动提前介入,对移交的案件及时立案查处。2015年,定州市共为2683名劳动者追讨工资3402万元,9起案件被公安机关受理,2人被刑拘。

去年,我省加大对欠薪违法企业的惩戒力度,制定了《河北省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督办查处办法》,明确重大案件的范围、督办查处程序以及案件报告、挂牌督办、专人包案和跟踪回访等制度。依法处理拖欠工资的用人单位,对恶意欠薪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通过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平台,公开曝光了13家存在严重欠薪问题的建筑施工企业,并由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实施联合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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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和旭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