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建环专业通过住建部评估

14.06.2016  02:45
  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高等教育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专业评估委员会向我校发出通知,决定通过我校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专业评估。 通知指出,本次评估合格有效期为5年,自2016年5月起至2021年5月止。通知要求学校要按照视察报告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认真研究和落实改进措施,不断提高专业教育质量。 通知要求在本轮评估合格有效期内,学校应从校外聘请两位教学质量督察员,于2019年对学校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专业进行一次教学质量督察,并将督察报告上报住建部评估委员会。 住建部评估专家组于5月17日至19日对我校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专业进行了专业评估视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