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举行新《预算法》专题培训

13.07.2015  16:44

7月2日上午,在美术学院报告厅,我校对各学院、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财务一支笔”及报账员近200人,进行了新《预算法》专题学习培训。校长蒋春澜和副校长戴建兵出席培训,此次培训邀请了我校商学院吴永立教授对新《预算法》进行解读。

蒋春澜针对此次培训的必要性和意义发表讲话。他指出,预算法的修改和新预算法的颁布实施,是我国全面深化改革和依法治国进程中的一件影响深远的大事。我校实施新《预算法》,是实现财务工作从核算会计向管理会计职能转变的一个里程碑,是一场革命。一定要要以改革的精神、法治的精神,重视贯彻新预算法,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改革,全面提高依法治校、依法理财的能力和水平。各学院、各单位的领导,尤其是财务“一支笔”,要带头学习和遵守法律,努力增强预算法治意识,自觉维护预算法的权威,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把新预算法的各项规定作为从事预算管理活动的行为准则,坚持学以致用,经常对照检查,严格依法办事,严肃财经纪律。

戴建兵针对新《预算法》实施后财务理念的转变,逐条进行了解读。

商学院吴永立教授从新《预算法》修订的背景、立法宗旨、基本原则、新《预算法》的亮点以及对高校管理的影响等方面作了详细解读。

财务处处长吴红岁讲解了高校财务工作与新《预算法》具体相关内容。在会计核算方面提出五个“必须”即:发生的经济活动必须与项目有关、发生的支出内容必须真实、取得的票据必须合法合规、票据报销手续必须严格、每笔账务必须经得起审计。同时,对票据管理、合同管理等几个具体问题做了解释。

通过这次培训,大家全面学习了新《预算法》的核心内容,准确把握新《预算法》的精神实质,增强了法治意识,做到自觉维护预算法的权威,严格依法办事,严肃财经纪律。

(供稿:财务处;编辑:网络新闻编辑部)